【事務所名稱】
李耀馨律師事務所 所長李耀馨
【工作型態】
全職法務助理乙名。
【工作內容】
1.法院遞狀、閱卷。
2.整理卷宗、案件歸檔管理。
3.書狀撰擬。
4.調閱戶籍謄本、財產清冊等資料。
5.電話接聽與客戶接待事項。
6.其他律師交辦事及行政庶務工作。
【工作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03號9樓之1
【工作時間】
每天 9:00 AM ~~5:30PM(12:00至13:30休息)
法務助理為全職,周休兩天。
【薪資範圍】
法務助理:月薪新台幣28,000元起(詳面議)。
【公司福利】
三節+年終獎金+事務所不定期聚餐等。
【特別條件】
法律所研究生、法律系大學畢業生、法律系四年級
在學生均可。
【聯絡人/連絡方式】
麥先生(02-2712-0006)(請勿電話應徵/請勿寄站內信)意者請先將附照片之履歷寄至信
箱:eric.attorney23[email protected]
來信標題請註明:「應徵法務助理(姓名)」收到履歷表經審閱通過後,事務所會主
動聯繫面試。謝謝
【其他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