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實摘要
鄰戶屋主家人(被告)對其住家施工(噴漆、違建增建)
造成我(原告)機車以及住家(所有人原告母親)牆面與屋頂汙損,
而在搜尋各法規時發現十多年其前增建時將其兩戶中間之共用牆佔用,
且建物重要結構之將梁柱立於屬於原告住家側,
因此提出損害賠償訴訟請求被告賠償機車汙損(噴漆)清潔費用與住家汙損(噴
漆及水泥)還原以及越界侵占之梁柱移除。
(二審法官表示書狀看不懂,法扶律師表示不符合書狀格式與應有用語)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台中
2-事實發生地:台中
三、諮詢費:願意
四、預算區間:50000~60000
五、委任事項:訴訟代理
六、案件進度:一審敗訴(已上訴)目前於二審準備庭合意停止到2022/11/13
七、開會時間:晚上跟假日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