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怒嗆法官:那麼兇不嚇人嗎?慘被當庭逮捕…最終結果超意外
SETN 三立新聞網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陳姓計程車司機,因不滿加油站員工態度,憤而爆粗口被告。今年6月出庭時
,他再度認為法官態度不佳,當庭嗆道「我們是老百姓,你坐在公堂那麼兇,不嚇人嗎,
到法院已經很低頭了好不好」,法官當庭將人逮捕,並依法怒告陳男妨害公務。台北地檢
署調查後,認為陳男只是說出對審理不滿的過程,並沒有任何污辱性言論,因此不起訴處
分。
據了解,陳姓計程車司機今年2月前往加油站加油時,因為不爽加油站員工隨意將他的信
用卡丟置在車上,一時沒忍住怒爆粗「X你娘」,員工也因為不甘受辱,對陳姓計程車司
機提告妨害名譽,後續陳男被檢方起訴。
不過,陳姓計程車司機今年6月初出庭時,由於過程中他對法官的提問愛答不理的,更直
接大聲回話,法官因此被惹怒,最後陳姓計程車司機甚至嗆聲,「法官我告訴你一件事,
我們到法院來已經很恐懼了,你講話那麼兇我實在是不以為然」法官則要陳男先反省自身
的態度。
聽到這句話,陳男直接怒言,「我也沒什麼態度啊,我們是老百姓。」「你坐在那邊你公
堂耶,你那麼兇不嚇人嗎,我們到法院已經很低頭了好不好」,讓法官當庭暴怒並以「咆
哮法庭」逮捕陳男,同時提告妨害公務。
對此,陳男反駁犯行,辯稱因為自己年紀大、有耳背,才會拉高音量,不代表是在對法官
咆哮,強調沒有在法庭上說髒話,或任何污辱性言論。檢警調查後認為,陳男只是在表達
審理過程中的個人主見,主觀上沒有侮辱公務員,不起訴陳男。至於加油站員工提告的部
分,台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347776&from=search&key=%e5%97%86%e6%b3%95%e5%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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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點:
閒來好奇新聞有無寫錯判決刑度,以及法官是誰...
搜尋後確認判決已公開(北院112審易656)
更赫然發現判決真的是寫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1. 刑法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疑問:有期徒刑3個月是...?
2. 審字案號,從判決內文看起來,被告沒有認罪,
但是審查庭並無分到一般審理庭去,而是自為判
決,蠻值得各位道長注意的,原來審查庭法官就
算被告不認罪也可能自己判呀!!!看來我太菜所以
沒遇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