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由
幾年前我阿公想過戶一間房子給我,但因為要給阿公一筆錢但自己無法貸款。(由阿公與
我簽買賣合約,但指名登記給我媽媽)
代書建議由爸爸貸款,使用我名下的房子做擔保,再由媽媽這邊支付給阿公。
於是我指名登記在媽媽名下,但媽媽最近意外過世了,沒有留下任何遺書,但因為遺產方
面與家人沒有共識,希望主張借名登記訴訟先拿回房子
目前做一些功課
1.名下有兩間房子,都是由媽媽代為管理出租,第一年的房屋稅金由我繳納,後續便由媽
媽使用房租部分支付
2.權狀鑰匙等都由我保管
3.媽媽每個月會匯款3萬給我(有匯款紀錄)
4.有跟媽媽簽以第三人名義登記聲明書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新北市
2-事實發生地:新北市
三、諮詢費:願意
四、預算區間:請來信報價
五、委任事項:民事訴訟
六、案件進度:末起訴
七、開會時間:可以約互相方便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