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所名稱】
李瑀律師事務所 所長李瑀律師
(於桃園敦陽律師事務所合署辦公)
【工作型態】
受雇律師或實習律師一名
【工作內容】
受雇律師部分:
1. 各類民、刑事、行政訴訟案件。
2. 合約撰擬及提供法律意見。
3. 各類法令研究。
4. 提供法律諮詢、撰擬書狀、開庭訴訟代理 或辯護。
實習律師之工作內容則為輔助律師執行以上業務,及陪同開庭、與當事人開會等
見 習工作。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三段188號3樓之6(於敦陽律師事務所內)
【工作時間】
9:00 AM ~6:00PM(12:00-13:30午休)週六、日休假、見紅休假
實際工作時間可於面試時與李律師討論
另只要交辦工作能夠完成,上下班時間相對彈性
【薪資範圍】
受雇律師新臺幣6萬元起;實習律師新臺幣3萬元起,均視學經歷調整,並投保
勞健保
【公司福利】
年終獎金(一個月以上,視實際表現調整發給,非固定一個月的傳統模式)、
三節獎金、不定期員工聚餐。
鼓勵受雇律師接自案(抽成比例面議)。
【特別條件】
(一)大學以上法律相關科系畢或取得相關學分證明
(二)具律師執照
(三)受雇律師部分以具開庭經驗,以及有獨立辦案能力者優先錄取。
(四)具備一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
(五)熱心積極、細心負責、肯學習、穩定性高
(六)對民事法感興趣或有相關學經歷背景者佳
【聯絡人/連絡方式】
許律師(請勿站內信)
意者請將附照片之履歷【應徵受雇律師者並請提供所撰寫的民、刑事訴狀各兩
份 (個資請自行遮蔽)】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
來信標題請註明:「應徵職務(姓名)」。
收到履歷表經審閱通過後,事務所會主動聯繫面試。謝謝!
【其他說明】
本次徵人希望找到能長期合作的伙伴,應徵實習律師的夥伴若於實習期間磨合順利
,將優先留任為受雇律師,請有意於桃園執業的同道踴躍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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