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所名稱】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務經理翁鵬倫律師
【工作型態】
法務助理(含債權管理)
【工作內容】
1.債權管理:帳務催收與報帳、債權憑證管理、查詢債務人財產並聲請執行等(書狀會有
例稿,供套用債務人、執行名義相關資訊)。
2.協助主管與法務同事上簽呈、申請用印、報帳、做狀、寄信、到行政機關申辦文件等庶
務等(庶務不含清潔環境、接待客戶)。
3.其他主管交辦事項(除非自願,否則不含研究法律問題、寫書狀與審查合約)。
【工作地點】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99號10樓
(近松江南京站 約430公尺)
【工作時間】
日班、每天 8:00 AM ~~5:30PM,有彈性上下班制(洽人資)
(12:00~13:30 休息時間)
【薪資範圍】
試用期每月薪資32,000元以上,試用期滿36,000元以上。(視個人學經歷、能力等酌予調
整)
【公司福利】
目前有午餐補助(一餐40-50元)、不定期聚餐、員工旅遊、超便宜員購泰山商品等
【特別條件】
1.兩年以上法官助理、律師事務所法務或企業法務工作經驗者佳。
2.法務主管可能測試,方式舉例如下:提供文件WORD檔,請應徵者用追蹤修訂審閱、調整
。無前項工作經歷,通過本項測試者亦可。(含法律相關系所應屆畢業生)
3.熟悉OFFICE等軟體,有債權管理、強制執行經驗者佳。
4.性格特質:負責、細心、耐煩,對工作有反覆檢查、校對習慣(履歷可能是第一道試金
石)。
【聯絡人/連絡方式】
請從104投履歷,以防詐騙:https://www.104.com.tw/job/8dnjm?jobsource=cs_sub_cus
tlist_rc
【其他備註】
面試由法務主管與同仁一起,此職缺目前不需要高深的法律專業或實務經驗,但可能須詳
細檢查、核對與整理。
如果行政業務外,您有意學習、累積法律實務工作經歷,我們也會帶您,面試時可以提出
討論。希望找到一位能教學相長、互相幫忙的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