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所名稱】
向陽法律事務所 所長李宗瀚
【工作型態】
合署
【工作內容】
每日收文後掃描,傳給律師;接電話並記錄;
寄信;跟行政機關調取謄本(要看主持律師有
無需求,不一定);撰寫簡單的書狀(要看主
持律師有無需求,不一定)
平日上班處理完事情,若有閒暇時間(比如還沒收文、沒電
話、不需要寄信的時候),可做自己的事
【工作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75號6樓
【工作時間】
週一到週五 0900-1800 午休 1200-1330
週休二日 另關於請假,除非是病假,否則原則上不要請假(畢竟是短期過渡)
【薪資範圍】
113年9月23日至113年10月24日,薪資新台幣32,000元
【公司福利】
【特別條件】
法律系就讀,或非法律系,但對律師事務所工作有興趣者為佳
【聯絡人/連絡方式】
張子恒 手機 0983348661
【其他備註】
因為本人是本所的實習律師,要去律訓,律訓期間事務所需要一位夥伴處理
日常的行政事項,有興趣的可馬上聯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