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大方等大集經》卷第五十一 月藏分

作者: bc030021 (daily)   2024-03-23 19:21:37
《大方等大集經》月藏分第十四諸惡鬼神得敬信品
高齊天竺三藏那連提耶舍譯
經文:
「諸仁者!於彼何者是禪清淨平等?有禪聲聞緣覺如來共,有禪緣覺如來共、
不共聲聞,有如來禪、不共聲聞緣覺,有如來禪共聲聞緣覺一切眾生。
「諸仁者!於彼何禪聲聞緣覺如來共?若有眾生求樂離苦,觀後世畏,是人修行
布施清淨平等時,若有正趣正發心者,應到其所起卑下心隨順供養,從彼人邊得
聞正法。聞已知義如法修行,心樂離欲流注相續,是人得離諸欲惡不善法,有覺
有觀離生喜樂入初禪;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入第二禪;離喜行捨念增上正知入第三
禪;捨苦捨樂先滅憂喜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入第四禪。度一切想滅有對想不念別異
想入無邊虛空處,度無邊虛空處入無邊識處,度無邊識處入無所有處,度無所有
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度非想非非想處入滅受想定。
諸仁者!住初禪者滅音聲刺,住第二禪者滅覺觀刺,住第三禪者滅喜刺,住第
四禪者滅出入息刺......
「大雄見如是,  無餘鬼神集,
即時舉右臂,  宣說如是言:
佛出世甚難,  法僧亦復難,
眾生淨信難,  離諸難亦難,
哀愍眾生難,  知足第一難。
得聞正法難,  能修第一難,
得知難平等,  於世常受樂,
此十平等處,  智者當速知。
初眾生平等,  捨離諸惡業,
造作諸善業,  久受於勝樂。
修行法平等,  一切法等等,
佛聲聞緣覺,  凡夫等如如。
此清淨平等,  於彼人中得,
遠離取境界,  亦復不壞我。
布施平等喜,  不害他眾生,
不奪活命具,  不壞諸花果。
無有一眾生,  非我父母者,
一切諸眾生,  曾與我親知,
我更不觸惱,  乃至一眾生。
休息於非時,  一切惡風雨,
豐盛可樂事,  養育諸親知。
眾生精氣增,  常得不損減,
不氣噓他身,  不瞋惡眼視,
不奪他精氣,  充滿一切樂。
我心利一切,  不瞋有失者,
為斷諸煩惱,  求於諸佛法。
十種善業道,  智者常守護,
於世常歡喜,  後得見涅槃。
不依陰持戒,  亦不依界入,
滅諸有支戒,  滅諸有渴愛,
捨離種種想,  能息於瞋怒。
如是字言合,  智者離分別,
如虛空空故,  離一切分別,
如是修忍者,  智者離分別。
譬如空中月,  眾星共圍遶,
如是修忍者,  安隱眾中顯。
月光照摩尼,  海水得盈滿,
忍照惡心鬼,  令得清淨信。
一切離諸惡,  修於菩提行,
彼眾生次第,  能滿諸佛海。
我昔作仙人,  林中修忍辱,
節節支解身,  不起瞋怒心。
作兔為仙人,  自投身入火,
我以修忍故,  火變為蓮池。
我以彼忍力,  成熟多眾生,
今諸阿羅漢,  無有如是忍。
智者常精進,  修行為福慧,
智海得增滿,  得成諸佛海。
修禪及般若,  得離諸煩惱,
不分別三界,  得住於如如。
智者修禪智,  出世住實際,
不染於諸法,  離一切分別。
不分別諸法,  不見有眾生,
諸法唯一相,  得見佛境界。
無量菩薩眾,  安住此法性,
不惱於汝等,  以住聖般若。
如來於汝等,  容恕不為惱,
汝等無羞恥,  遠離於慚愧。
作惡諸眾生,  弊性多剛強,
見佛大勇猛,  皆得柔軟心。
汝等各應當,  自遮己惡心,
汝等當次第,  速證大涅槃。
汝等若柔軟,  得離諸惡業,
為護此法故,  付囑於汝等。
我所說聲聞,  具智大名稱,
彼憐愍汝等,  令得福智慧,
當得飲食利,  諸天所供養,
得於勝住處,  及得增壽命。
若聞導師語,  如說能修行,
人天世間中,  常受勝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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