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信] 對等

作者: Dawnvoice (長貓)   2013-12-07 07:06:24
半睡半醒中想起某件事。
那天早上跟外校的人開會時,我第二個到,你已經坐在會議室裡頭了,一
看到我便說「啊今天妳的偶像不會來喔」。過了整個星期、這件小事再度
浮上意識表面時,我才理解你那時在指長得很可愛的外校老師。我似乎跟
你本人或者在臉書上提過幾次她很可愛吧。
--誰不會來?那人不是就在我面前嗎?
那你覺得我怎麼看你呢?在你心目中,我不也是把你當偶像嗎?又或者你
已察覺到我看你的眼神中有更多東西?
我根據自己的印象,幫大家取了各種莫名其妙的綽號,唯獨你沒有。你是
取走我名字的人,我除了使用外界定義你的方式稱呼你、又如何有能力幫
你取一個綽號?
貓老師說(她原本叫做養貓老師、接著是貓老師、為了可愛會叫成貓貓老
師,但偶爾我打招呼時貓貓兩字未說完人就來了,只好叫貓貓。我被她唸
了幾次才把老師兩字加回去。)關係不對等的話,喜歡上你是不行的。我
原本想也想不透我跟你哪裡關係不對等了。
後來我才懂、或自以為懂她的意思。權力關係不對等在這裡並無實質上的
指涉,而是在於我先喜歡上你。
先喜歡上就輸了。這大概是比莎士比亞份量還重的至理名言。
因為先喜歡上、因為這樣喜歡上,所以不管是不是偶像還什麼的,我就是
把你擺得太高,只能仰望著你。也因為擺得太高,所以你在我心中成為了
無法被命名的重要存在。太過重要,所以我在允許你拿走我名字再亂取一
個的同時,也允許自己將心交給你。
至於要不要帶走我的心,很悲哀的,權力也操之在你。
作者: scorta (古朗月行)   2013-02-07 15:37:00
擺太高。太過重要。權力操之在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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