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困擾] 關於信託公會回覆信託法規證照一事

作者: zasx1452 (阿慶)   2016-10-26 17:43:13
※ [本文轉錄自 Finance 看板 #1O47g0Px ]
作者: zasx1452 (阿慶) 看板: Finance
標題: [困擾] 關於信託公會回覆信託法規證照一事
時間: Wed Oct 26 17:42:18 2016
已收到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之回覆
關於信託法規乙科+投信投顧業務員者
符合經驗法則可執業
請看下圖


但根據我畫的紅線
似像非像
並未確切寫到效力完全等同
(雖然電話上說效力等同)
我已經再寫一封信詢問效力是否完全等同(除了執業以外的效力)
若照信中所述均符合第17條者可辦理登錄並執業
其若效力等同為何沒有換照機制(第2款換發第1款證照),已嚴重影響到求職者求職
若效力不等同麻煩詳述原因,並儘快更正模組化證照內容,會影響廣大透過
第16條第1項第2款取得證照者之權益
其後
我再次詢問
若透過第16條第1項第2款報考信託法規乙科者
證照是否只有一種?
是否需要再次透過換發證照之情事才能擁有更正式之證書?(ex.證基會)
請看下圖,這是我的證照


公會人員於電話中表示,僅有一種樣式,就是這種
金研院代辦公會證照事宜人員也表示,他們取得的是信託公會給他們的專用紙
也只有一種
目前等待第二封信回覆中
若收到會趕緊來這與大家更新
再次呼籲
若最後這結果未改變
且金管會未出面釋疑
那大家還是麻煩再次回去報考"信託業業務人員測驗合格證明書"
(就是以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資格取得證照之方式)
不然可能在未來會影響您求職或升遷或考績等相關影響
也麻煩若有在校服務的學長姐或老師 請告訴學生注意再注意
為免在日後再次踏上與我 或 這次土銀其他考生考試被請出場的事情發生
P.S.原PO要來報名了,我覺得我取得的是次等貨阿...
作者: zasx1452 (阿慶)   2016-10-26 17:44:00
轉過來通知各位莘莘學子,不要想省錢阿~~
作者: g3yu (眼鏡控)   2016-10-27 01:15:00
感謝前輩
作者: sloosloo (AlexHuang)   2016-10-29 12:41:00
想省錢,永世不得超生
作者: cwts (cwt)   2016-11-01 18:33:00
推好險還沒考,一個證照都可以弄成這樣,真是爛報名的時候連考場都不知道在哪,還要等考前幾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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