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準備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有幾個爭議問題請教大家
當要保人的住所不在中華民國境內,
若保險契約發生訴訟,則第一審管轄法院為何處?
(1)雙方契約約定(2)保險公司所在地(3)台北地區(4)要保人以前住所
>>>(1)(2)這兩個答案都各有說法 似乎沒有共識
死亡保險契約,要保人所指定之受益人如在被保險人死亡後才身故,
且保險公司尚未給付保險金時,則保險金應作為:
(1)要保人之遺產(2)被保險人之遺產(3)受益人之遺產(4)歸屬國庫
>>>書本寫(4)但我覺得應該是(3)而網路也有人說是(2)
下列何者是健康保險之給付事由?
(1)被保險人墮胎所致之死亡(2)被保險人因車禍流產
(3)被保險人因車禍而失能(4)被保險人故意自殺
>>>書本寫(2)但我覺得(3)應該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