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Life版版規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   2014-06-18 20:23:17
2014年新制,暫定版:
LIFE版 版規
第一章 通則
第一條 本版版規之規定係為建全一般版友對於斗數之觀念、促進本版紫微斗數學術討
論風氣、使所有版友均能有效利用本版,以及防止利用本版為商業平台。
第二條 發表意見(包括發文、回文、推文),不得對其他板友為人格評價抽象侵害之行
為(如:辱罵行為,三字經等)。違反者,處水桶一週至一個月。
第三條 發表意見(包括發文、回文、推文),不得無故對其他板友為人格評價具體侵害
之行為(涉及具體事件指摘,如)。違反者,二週至二個月。
第四條 同時違反第二條與第三條者,依第三條處斷。
第五條 數次違反第二條或第三條者,如已間隔半年以上,仍依該條處斷。未間隔半年者
為累犯,水桶時間可增至三倍。
第六條 前條之累犯,如依前條無法有效防止再犯而反覆犯之者,
永久水桶並設為黑名單。
第七條 發表與本版無關之文章者,版主得刪除之,亦得設為劣文。
第八條 屢次為第七條之行為者,經版主警告無效者,得設永久水桶。
第二章 問命、斗數卦、合盤與擇日
第九條 問命者,應依本版所規定格式問命。不符本版格式要求者,版主得未經警告直接
刪除。
第十條 問命者所詢問之問題,應具體、明確而詳細。其字數應於一定字數以上。本條字
數之門檻由版主依情況調整之。
第十一條 問命者之自我敘述與重大事件為必填,其內容應至少陳述數件事件,及字數應
至少一定數字以上。本條數件事件與字數之門檻由版主依情況調整之。
第十二條 問命者之初生地與目前所在地為必填。
第十三條 問命者之學經歷為必填,並盡可能詳細。
第十四條 問命者之家庭成員為選填,並應附生肖。
第十五條 與問命內容相關之相關人事資料為必填,盡可能附上命盤。
第十六條 問命者應貼上命盤且所貼命盤整齊可以辨識,
違反者版主得未經警告直接刪除。
第十七條 問命者不得於獲得回答後刪除發問之原文。違反者,終身水桶並設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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