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boutBoards 看板 #1OuIVYWe ]
作者: sitos (麥子) 看板: AboutBoards
標題: Re: [申訴] Paulnewman的新公告違法
時間: Mon Apr 3 00:33:35 2017
1. 該規則在施行的細項上有一些疑慮,例如處分若被撤銷難以回復等等,
故已向 Paulnewman 小組長表達,請小組長暫緩實施此項規定。
2. 關於處分缺乏板規依據的疑慮,我認為小組長目前即是在訂定新的小組組規,
讓所有處分(包括刪文、水桶與退文)皆有相對應的規範作為依據。
故未來若有任何處分根據新的規定來執行,並不會有無規定即處分的問題。
3. 刪除使用者所有文章是否是一妥當的板務或組務處分方式,確實有討論的空間。
但以「刪除過去文章」作為「現在違規行為」的「處分」,我認為沒有溯及既往。
所謂「刪除過去文章」並不是溯及既往去認定過去所發表的文章違反現在的規定,
而是認定現在發生的違規行為違反了現在的規定後,以刪除過去文章作為其處分。
4. 本群組群組規第十二-4是針對群組規本身所進行之規範,與其它規範無關。
國家研究院 代理群組長 sit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