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這些都很有道理
問題是碰到不合理就不租
我根本找不到房子住
問題是我要上班
我要有地方睡覺
我還有一堆東西要搬
說的這麼好棒棒
問題是我沒地方住阿
說這麼多有什麼用
多有道理有什麼用
就沒有地方住阿
我沒地方住會痛阿
不然你家給我住阿
我也希望按照台電收費阿
這樣我還省錢
但這就是現實阿
不然你找一間符合公平正義的租屋
沒找到之前你就從家裡搬出來住在路邊
說別人很容易
你做出來再說
又不是工作地點跟家鄉是在同一個地方
※ 引述《pttmans (PTT名人)》之銘言:
: ※ 引述《huanglove (SAM)》之銘言:
: : 看到板友們這樣辛苦的在為生活打拼,一方面又很節制懂事的在節省
: : 真的是很感到敬佩...
: : 但是另一方面也極鄙視那些昧著良知收取房客不合比例電費錢的房東
: : 其實遇到超收電費的爛事並不單單板上的板友有遇到
: : 事實上幾乎每個在外租屋的學生或上班族幾乎都會遇到這類的事情
: : 我廢話不多說....直接將先前看到的新聞和解決方法貼出來
: : 總之如果在外租的板友..雖然我們還是一樣要省錢
: : 但當遇到房東超收電費時..或者不合理的電費..比如說1度收你4.5元也是不合理呀
: : 請勇敢爭取自己的權利..可以向消保官或法院提出申訴
: : 你這樣做..其實也不單單是為你自己..其實也在保護其他房客
: : "台電指出,一般出租套房應屬家庭用電,兩個月為一期計費,用電量240度以下,每度2塊1,660度以內,每度2點68元,一千度以下,每度3.61元。台電台南區營業處副處長林謄安表示,經常有大學生反映房東訂的電價過高,建議學生們可拿台電電價表先與房東溝通,若無效再播打1911或向各營業處、服務所檢舉。
: : 【編按】東森新聞記者24日致電台電公司確認後,對方表示消息是「誤傳」,在現行電業法中並沒有明文規範,所以台電不能介入處理,建議民眾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 : 原文網址: 1度電5元太坑錢?房東超收電費 租屋族可向台電檢舉 | ETtoday生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24/299903.htm#ixzz2mtb9Uq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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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址是: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24/299903.htm
: : 請大家勇敢跟房東反應..不要吃悶虧..然後自己省過頭...卻肥了別人的錢包了^^
: 傑克~這真是太神奇了!!!
: 難怪台灣的房價可以被炒的那麼高,還不會掉下來
: 原來民眾都是用吃悶虧的方式,助長了這些不合理
: 首先
: 這些不合理,無法適用市場的自由供需原則
: 也就是無法用嫌貴不要租.你不租自然有人租,這種方式下去運作
: 看看那些一千度以內,租超過1度3.61元的,是他們自己心甘情願租這種價格嗎?
: 不是吧,是因為合理的價格被租光了,剩下的只有不合理的價格,不租的話是要睡路邊嗎
: 依據市場自由供需原則
: 當市場上出現超額需求的時候(那些租不到合理價格的人)
: 價格會自然的漲上去
: 也就是說
: 不合理的機制
: 如果沒有公權力的介入
: 這個不合理就會漸漸的變為合理
: 這樣子循環下去,整個市場上充斥的會是愈來愈多不合理
: (連原本那些合理機制也會跟著轉向不合理機制)
: 到最後,整個市場上,存在的都是不合理的機制
: 所以如果每個人都抱持這種,嫌貴不要租.你不租自然有人租的思維在租房子
: 而沒有人肯去檢舉的話
: 4度內的電費是根本連租都租不到的
: 再說
: 一千度以內1度3.61元
: 是收到電費單的人在繳錢的
: 也就是房東,而不是你個別租戶
: 你只是跟他租一間房間而已,並不是租下一整棟
: 憑啥用一整棟適用的電費,去要求租一間房間的人?
: 房東嫌麻煩的話,不會不要出租喔?
: 這們簡單的邏輯關係,好像很少人會去思考到
: (當然,如果有公共管理費,合理合併在電費中的話,另當別論)
: 另外
: 善意地提醒一下
: 睡覺的時候不要放任手機在那邊充電
: 什麼時候充電電池秀逗,過充發生爆炸
: 沒有人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