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剛成為社會新鮮人的家人
遇到住宿的選擇有點意見不合雙方各執一詞
所以想來請教省錢版的大家有甚麼想法
條件 大學畢業社會新鮮人
工作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 中正紀念堂捷運站旁 公家單位之駐點人員
薪水 試用期3個月26000 試用期滿 32000
住宿選擇
1. 自家
桃園埔心火車站騎車10分鐘
每天通車時間可能為機車15+火車60+捷運10+走路5=90分鐘
每天交通費支出65*2+20*2=170
餐食部分:媽媽下班會開伙
2. 三重菜寮捷運站租屋
男友媽媽朋友的房子走路3分鐘到捷運站
每天通車時間為走路5+捷運20+走路5=30分鐘
月租金4500不含電費,僅含網路第四台
每天交通費支出25*2=50
租屋處無法煮食
請問,如果是大家,會為了1個小時的通勤時間差做哪一個選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