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維力炸醬麵  全聯退貨

作者: brianhsu1009 (露小比)   2014-12-21 20:35:32
※ 引述《RadicalEvil (三十不立)》之銘言:
: 去年大統油事件,
: 全聯就是率先要求實體及發票都要有否則不退費的通路商,
: 後來導致其他通路商跟進,
: 本來說有發票或瓶就可退費的,
: 看到全聯這樣搞,都不給退了。
: 為了表示抗議,我從此不去全聯持續1年惹。
: 我也沒有要求全聯得退我錢,
: 但是幫我印個明細,
: 讓我可以據此跟上游廠商求償,有那麼難嗎?
: 全聯不幫消費者印5年內消費明細,
: 就是選擇跟黑心廠商站在一起。
: 那我還去幹嘛咧?
: 這次黑心頂新黑心油事件,
: 我很建議大家至少找出一張發票出來,
: 寄到消基會做團體訴訟,
: 因為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500元以上3萬元以下,所以至少每家至少找出一張黑心商品的

: 票吧。
: (1)不合格產品及退費條件清單.xlsx http://goo.gl/pH9jmN
: (2)黑心油團訟申請表怎麼填?發票怎麼找?消基會一次報你知!http://goo.gl/38joN
5
: (3)需要填寫的表格:
: (a) 消基會受理黑心油事件團體訴訟消費者應繳交資料(一)http://goo.gl/BxQUAC
: (b)基會受理黑心油事件團體訴訟消費者應繳交資料(二)
: http://goo.gl/xTokd9
: 心得:
: 一、上次大統油,發票影本不受理
: (可是明明影本也是有法律效力的ㄟ,只是沒有正本強而已說);
: 這次發票影本是可以受理的,很不錯。
: 填過表格沒問題後,就等賠償金惹,
: 到時候可能已經忘記了,
: 說不定會以為天外飛來一筆獎金呢,
: 其實是以前用身體健康換來的啊
: 二、http://goo.gl/yqA7UU
: 「財政部也提醒民眾,
: 通路業者至少需保留5年以上的消費明細,
: 若對外宣稱只能查詢半年以內的資料是在誤導消費者。」
: 可是呢,講龜講,
: 政府明明可以要求通路業者,
: 要給持有載具的消費者消費明細的,但是螞政府不願意做,
: 一點作為都沒有...
: ※ 引述《am484 (方丈)》之銘言:
: : 作者: am484 (方丈) 看板: Gossiping
: : 標題: Re: [新聞] 〈快訊〉維力炸醬麵  毒油皮製油包全國
: : 時間: Fri Dec 19 19:33:34 2014
: : 我前幾個禮拜在全聯門市買了兩包維力炸醬麵
: : 東西早就吃完了
: : 但是因為是用電子發票存在卡片裡
: : 所以只剩發票
: : 剛去門市想看能不能退費
: : 但是門市人員堅持要有實體才能退
: : 只有發票不行
: : 打客服電話0800-010-178也說不行
: : 在這個食安問題嚴重的年代
: : 這樣的退貨方式實在是太不友善了
: : 所以我已經寫信到他們信箱反應說
: : 我不會再到牠們體系消費了
: : 習慣再全聯買東西的魯蛇門要三思阿
: : 希望跟我有同樣遭遇的肥宅們
: : 一起灌暴牠們的客服信箱
: : 希望他們可以改善
我也有一整大包的維力炸醬麵沒辦法退,
當初在頂好買的,
但因為是8月買的,
所以發票已經不見了,
今天拿那一整包的實體給頂好,
都說不能退,
只要我們直接找維力廠商,
也沒有要幫我們找消費記錄,
完全不知要怎麼辦......
另外他們有說這是維力要求這樣處理的,
於是我也有再反應他們應該要有電子發票,
這樣我們才可以撈的出資訊來提供,
但他們又說電子發票現在沒人在用......
作者: sleepsnow (家庭和睦身體健康)   2014-12-21 20:43:00
你也後改用愛買買吧 可以回朔一年 不用發票和實體只要有消費紀錄就好
作者: yulaw (小魚兒)   2014-12-21 20:59:00
有實體,但是沒有發票+1
作者: comeacross (焦糖起士)   2014-12-21 21:19:00
可以問消基會如何處理嗎
作者: disyou (暖心)   2014-12-21 21:27:00
愛買不是每一家都可以退阿...新竹巨城不給退
作者: jay0117 ((米杰))   2014-12-21 21:40:00
只能說要抵制統一又一堆人買,自己做來的。
作者: kto0623 (Dreamnever)   2014-12-21 22:01:00
在台灣做生意真棒
作者: RadicalEvil (三十不立)   2014-12-21 22:15:00
謝謝,我修改了,因為單行長度太長尾字被自動截斷你可以等等看消基會會不會有團體訴訟,本次黑心油團體只要有實體也可以受理,上次大統油也是有實體就可受理,所以請不要丟掉實體,請耐心等待。團體訴訟賠償金額比商店實體退費還高ㄟ。你去退一包18元的麵,還不如留著團體訴訟至少500元起跳。
作者: wuvince (我~~就是我)   2014-12-21 22:32:00
我也是有實體沒發票
作者: wowcat (miomiocat)   2014-12-21 22:59:00
有實體,沒發票 +1
作者: yoeven (依玟)   2014-12-21 23:45:00
全聯真的很ooxx,明知道是哪天買,有實體沒發票,故意調明細要是七天時間,另一家超商直接退費
作者: xmoonlight (阿寶)   2014-12-22 07:01:00
投訴媒體?
作者: R0918 (R0918)   2014-12-22 11:26:00
團體訴訟比較慢,找地方政府的消保官去跟廠商協商比較快,台北市政府那個例子還不錯,三倍奉還外加500額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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