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奇摩購物買了,限時特價的POCKY加贈POCKY其他款
結果今天收到一看日期 2016.5.17 到期 跟 2016.3.11到期(贈品)
保存期限都是1年
怪了 我買的時候網頁沒說是即期品阿
寫信問客服回我
查詢您所購買的商品尚在效期內,且目前商品效期皆相同,
故無法為您更換,建議您可保留於效期內使用。
原本還以為會回我,很抱歉因疏忽沒寫在商品頁
看到這樣回我真的滿無言的
試問大家會怎麼處理
補充:
https://tw.mall.yahoo.com/help/policy/vendor.html
商品效期約定:
店家保證商品有清楚定義之保存期限,且出貨商品之有效期限不低於保存期限的二分之一;若有特殊效期之商品,需於網頁上標示說明,始得銷售。
超級商城都這樣要求別人,購物中心自己卻敷衍了事
※ 引述《GianniC (法官之無恥,是謂國恥!!!)》之銘言:
: 跟愛買買巧克力 第一次給我11月還是12月到期的
: 不滿意換貨 還是給我12月29到期的
: 之前買的食物 基本上都是超過2/3的保存期限
: 買到這種東西感覺很差
: 這樣是不是要繼續換或換到滿意為止 還是去找消保官??
: 他們規定 要退貨只能整批退 不能只退一部分
: 期效一年昨天收到 12月29到期 這期效很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