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適逢618大促,看到SHOPBACK打出最高20%的購物回饋廣告,於是決定透過SHOPBACK的返
利搜尋進去淘寶購買商品。
但是SHOPBACK不會標明個別商品回饋率,並且搜尋出的商品會比淘寶網上的最低價還要高出
一截。但想到如果回饋20%還是可以打平這個價差,於是我就買了搜尋到的較高價商品。
我購買的商品是滑鼠328.49RMB,淘寶網上最低價是318RMB,和腕托89RMB。滑鼠獲得的回饋
金是NT49.39(約3%),腕托的回饋金是NT2.52(約0.6%)。
我覺得這和廣告商打出的20%有不小差距,詢問客服表示廣告寫最高20%,就算只有0.6%也沒
有問題。但我認為依照公平交易法21條,既然其他返利網(例如一淘)都可以寫出個別商品回
饋讓消費者判斷是否要購買,SHOPBACK只寫了最高20%那就是全部商品20%回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
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傳播或
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
償責任。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
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廣告薦證者非屬知名公眾
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僅於受廣告主報酬十倍之範圍內,與廣告主負連
帶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
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因此我依照公平交易法21條向公平會進行檢舉。並且依照公平交易法29.30.31條向SHOPBACK
要求補足與廣告中20%的回饋金差額到SHOPBACK回饋帳戶。
目前處理狀況公平會處理中,SHOPBACK拒絕為廣告不實負責賠償。
希望版友在使用返利網的時候注意可能的風險,並且積極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