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與室友合租一層大樓,共兩個女生住,無安裝冷氣。
108年1月2日房東搬來一台大冰箱借放我們這裡,說會幫忙分攤電費,
二月份帳單請房東付200元。四月帳單來了,因為這中間有卡到寒假,
室友是老師,寒假20天不住這裡,年假9天我也回家過年,請問各位
精算師,這期該請房東負擔多少電費?
107年12月帳單
1070929-1071126:877+790公電=1704
108年2月帳單
1071127-1080122:784+715公電=1499
108年4月帳單
1080123-1080325:857+799公電=1656
註:1/19-2/10寒假 (2/2-2/10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