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洗衣膠囊標示檢視結果 半數以上不合格
日期:110-04-19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採樣32件市售洗衣膠囊,經檢視確認其中17件
標示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行政院消保處已請主管機關經濟部依法進行後續處理及落實
追蹤;並協請相關公協會對製造、進口與販賣洗衣膠囊之業者加強教育,宣導其產品應符
合法律規定。
由於市售洗衣囊色彩繽紛,顏色鮮豔極像糖果,美國每年均發生數千起幼兒及青少年吞食
洗衣膠囊中毒事件,亦有失智者誤食致死之案例。在臺灣,去(109)年間有長者誤為果凍
食用,本(110)年1月中又發生7個月大女嬰誤食送醫事件,行政院消保處遂於北部實體店
面及網路商店購買32件洗衣膠囊,召開會議請經濟部共同檢視相關警語標示,檢視結果17
件不符合規定(如附表),主要包括:
一、未標示使用方法、保存方式或(及)應注意事項;
二、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標示不夠完整,較原產地之標示簡略;
三、未標示製造日期或製造商、進口商資訊等。
行政院消保處已請經濟部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進行後續處理(包括限期改善)及落實追
蹤,並協請相關公協會對製造、進口與販賣洗衣膠囊之業者加強產品應符合商品標示法等
相關規定之教育宣導。該處表示,洗衣膠囊裡的洗劑可能對人體產生危害,用潮濕的手拿
取、放入嘴巴都會造成外膜溶解而破裂,如有保存不慎,將可能造成嬰幼兒誤食而中毒之
現象,因此,特別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洗衣膠囊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優先選購中文標示完整、警語或注意事項標示明顯易懂、包裝方式孩童不易開啟之產
品。
二、仔細閱讀警語、注意事項(如:不可食用、勿接觸眼睛、請將產品存放於兒童及寵物
無法取得處)及緊急處置(如:若液體沾染到皮膚出現刺激反應,請用大量清水沖洗,並
及時就醫)等資訊。
三、存放於孩童或失智者無法取得之處;如置於低櫃,建議上鎖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
四、開封後的洗衣膠囊務必放在原始包裝中,以免孩童或視力不佳的長者與果凍或糖果混
淆,而造成誤食。
新聞出處
https://bit.ly/2P67yVC
調查公佈之PDF
https://bit.ly/3ap8KLj
=======
節省時間方便的洗衣膠囊目前越來越多人使用,但市面上表示參差不齊。
目前來看大品牌標示比較完整,大家選購時可以多留意CP值與品質兼顧的產品,以及標示
合格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