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網頁看到各種紓困資料,
覺得資訊有點亂,
剛剛看到這個網頁有整理條列,
提供給有需求的板友可以一起參考:)
https://www.gov.tw/News_Content.aspx?n=37&s=545340&sms=9100#activ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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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請衛福部1-3萬元急難紓困金者,需要符合4項要件,
1.原本有工作,因疫情請假、無法從事工作,
或是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者。
2.未加入軍、公、 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
(以 110年4月30日投保情況為依據)
3.家戶存款(家戶內每人平均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加收入,
未逾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
4.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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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一種紓困,有幾個疑問想請教,
打電話到1957專線,都會自動語音要民眾詢問當地公所,
打到公所,辦事人員又說他們不清楚,
要民眾直接申請就好,反正申請不過也沒關係(......囧)
問題一:同戶的時間點是指哪一天?
如果剛好有人今年戶口遷移更動過,
申請時說的"同戶"是指哪一時間點後?
問題二:條件3中的加戶存款計算方式and時間點?
同戶中若有2人(甲+乙),
[兩人銀行郵局存款+兩人各自109年的所得)-(15萬*2人)]/12個月
V.S.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公所的人只有說是109年的所得,
但是對於存款計算的時間點表示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