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路易莎冰美式送禮可拿50 line points

作者: p520888 (Peter Cheng)   2022-07-05 19:32:08
我目前已有去信環保署詢問,客服也問了,等待回答中;以下是我去信環保署的內容,也想
詢問版友們的看法,看看是否我有理解錯誤或表達錯誤的地方需要指正,感謝大家!
個人當然還是很希望業者能正大光明將自己的想法說出來,不要再讓消費者猜來猜去,買一
送一,如果送的那杯沒有折扣,就是看消費者自己要不要支持環保續用環保杯,或者廠商自
己要不要加碼;以及像這類購買餐券兌換的虛擬產品,到底是要平台方一開始就聲明不支持
環保杯折扣,還是該由下游兌換門市直接聲明,餐券兌換的環保責任不在合作兌換的廠商,
而是在平台方,還是其實環保杯折扣的成本,平台方和合作廠商應該要有協議分擔,這些很
細節的地方,也希望未來不論是環保署的問與答,還是廠商自己都能好好趕緊重新調整系統
讓消費者不用懷抱希望和慾望,既然初衷是希望藉由這種利益改變消費市場,那就不要不清
不楚QQ
以下內文:
您好,因最近政府開始執行新的環保杯折扣優惠,所以有發生許多現行活動和廠商各分店可
能都還沒有統一的行為。
所以想詢問的是近期 Line 平台「Line 禮物」和路易莎咖啡合作,由 A帳號向「Line 禮物
」購買「路易莎中冰美咖啡」的禮物券後,再將此券轉移給 B帳號使用;此方案類似過往 A
帳號向平台方(如即享券)購買餐券後,再轉移給 B帳號。
近期向路易莎咖啡門市人員詢問有無環保杯折扣時,咖啡門市人員告知他們認為「因為是A
帳號向Line平台購買餐券再轉移給B帳號,所以下游路易莎咖啡在為B帳號進行兌換咖啡時,
無法退費給B帳號的理由為,不是 B帳號向路易莎咖啡購買咖啡」。
但如果是向其他平台,諸如蝦皮等購買餐券、即享券,以即享券也都有註明擁有環保杯折扣

所以只要A帳號有消費的行為後,取得有兌換飲料價值的餐券,只是將兌換的對象轉移為B帳
號,該餐券應仍屬於消費者消費後的產品,應當具有退費的效力。
但現在許多廠商都將餐券視為一種「贈品」或者是「0元消費」,因為廠商認為消費者的錢
是付給平台方,但退款的責任卻在廠商,所以便認為帳務上沒有責任。
但如果細心一想,廠商選擇和平台合作進行促銷活動,只是將前期的收款改為網路平台,後
期消費者進行兌換後,咖啡門市仍可以向總公司或平台方進行拆帳。
此時對消費者來說,咖啡廠商才是犧牲和逃避給予原攜帶環保杯者應有的優惠,因為它們選
擇忽視將環保杯折扣也視為原本應當接受的環保成本。
所以想詢問環保署在環保杯問答是怎麼看待諸如線上平台和線下飲料咖啡店合作銷售的餐券
,當進行轉移至其他消費者時,被視為0元消費和贈品,不給予環保杯折扣。
同樣的,就算是第一手向平台方購買餐券兌換的消費者,仍然會被廠商認為「消費關係是消
費者和平台方,與合作兌換拆帳的業者無關,可以不給予環保杯折扣」的看法,環保署會怎
麼釋疑呢?謝謝您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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