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電也省電費!台電「節電獎勵」發錢啦 申請方法金額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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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林昀萱報導
才剛進入夏季,台灣已連日高溫38度,部分地區體感更是達到42度,連帶用電量也上升。
台電也特別祭出「節電獎勵」,登錄成功後,只要用電量比去年少,可以依照省下的電度
數獲得獎勵金。
節電是邁向淨零碳排關鍵,近日網傳只要登錄台電「節電獎勵」活動,每月可以領504元
,換算下來一年可以拿到6048元。對此,台電駁斥並非登錄就可以拿錢,而是得做到省電
,參加活動方法、獎勵金額一次看!
根據台電官網,只要在今年12月18日前報名登錄成功,自登錄日起的各期電費節電量可以
獲得獎勵金,國中小學用戶選用「校園空調自動需量反應」之月份不適用於此活動。每期
節電量計算公式為「( 去年同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 - 本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
) × 本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去年同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計畫方式為,「去
年同期電費總用電度數 ÷ 去年同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本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
數計算方式為「本期電費總用電度數 ÷ 本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
參加活動登錄的電號,只要當期用電每節省一度就可以獲得0.6元獎勵金,每月抄表用戶
如每期(1個月)獎勵金低於42元者,按42元計算;隔月抄表用戶如每期(2個月)獎勵金
低於84元者,按84元計算。
登錄之電號如屬《電業法》第52條所稱,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身障家庭用戶,
每月抄表用戶若每期(1個月)獎勵金低於50元者,按50元計算;隔月抄表用戶若每期(2
個月)獎勵金低於100元者,按100元計算。節電獎勵金於當期電費中扣除,每期獎勵金以
用戶當期電費為上限。若出現下列情形,則當期電費無法獲得節電獎勵金:
當期或去年同期非屬住宅(含住宅公共設施)、國中小學及立案幼兒園用電者。
當期或去年同期用電度數不及底度者。
當期或去年同期曾辦理暫停全部用電、終止契約,以及廢止用電者。
當期或去年同期用電種別不同者。
過去1年內曾辦理分戶者(含分出戶及被分出戶)。
曾登錄但已暫停全部用電、終止契約之電號,如日後辦理復電,需重新登錄本活動,方可
獲得節電獎勵金。
◆報名登錄網址:https://reurl.cc/OMOKd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