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話講在前頭。
我覺得我立場應該很明白:我從未認為自己的論點是一種通論。
立場的表示來自第二篇回文的推文:
→ bm200300127: 首先 我認為凡事都有例外 所以我開頭用"一般來說" 04/17 01:30
儘管如此,我在原文中的敘述的確貌似通論,
所以我也表示了自己文章的用句並不嚴謹。
→ bm200300127: 另一方面,是我用詞不夠嚴謹的問題。『大量的描述補 04/17 01:43
如果還不斷執著原文用句、而非我這個活人的回應,那我覺得是一種刻意的斷章取義。
我為什麼沒有回應呢?下面簡短解釋。
請moondark版友先確定您討論的和我所說的一致。
在第一篇回文底下,我推文中有這一句:
→ bm200300127: 因此描述用的篇幅越多 通常是希望讀者越清楚 04/17 01:33
這在理解上有困難嗎?通常是希望讀者越清楚
我根本沒有在討論那種不希望讀者理解、荒謬、喜劇那一類的狀況啊?
所以,moondark版友您舉的例子說真的我無從回應,
其實我相信您有程度讀懂,但為何回應讓我看起來牛頭不對馬嘴,我也很納悶。
推 bm200300127: 不好意思 我覺得我有必要解釋一下那段話 04/17 01:29
→ bm200300127: 首先 我認為凡事都有例外 所以我開頭用"一般來說" 04/17 01:30
→ bm200300127: 所以您舉包法利夫人的例子 在我看來就是那個例外 04/17 01:31
→ bm200300127: 這和輕小說文體有關 輕小說『大多數』不玩文字把戲 04/17 01:33
這種普遍的寫作方式恐怕無法用[把戲]稱之,
您在上文屢屢教導原作者應當如何寫作,
但我認為您應當先開拓自己的眼界。
另外,
我使用經典小說當範例似乎造成反效果,
事實上這種手法在輕小說裡也不難看見,
尤其是在需要荒謬或喜劇場景的時候。
雖然輕小說作者使用的效果未必比得上前例,
但要說大多數作者都完全沒有使用則非常奇怪,
如果不是我的敘述讓您誤解,
那可能需要您提高一下對文字的敏銳度。
如上述,您沒有理解我的討論對象,這段無從回應。
→ bm200300127: 因此描述用的篇幅越多 通常是希望讀者越清楚 04/17 01:33
→ bm200300127: 而為什麼我認為描述越多、可讀年齡層越低呢?如那一 04/17 01:35
→ bm200300127: 段我提到海明威式對白,就是指當讀者閱讀、情感經驗 04/17 01:37
→ bm200300127: 不夠充沛的時候,甚至無法讀懂其中隱含的訊息。 04/17 01:38
→ bm200300127: 我想這個誤解,來自我並沒有提到一個前提叫做:『以 04/17 01:40
→ bm200300127: 輕小說而言』這個前提,所以有此誤解。 04/17 01:41
描述越多,資訊量越高,
但是大腦在短時間內處理資訊的負載能力存在極限,
大量的專有資訊對於未訓練的讀者未必容易處理,
以輕小說而言,許多被當作設定狂或瘋狂搞笑的作品就是最好的範例。
把範圍跨出輕小說,一些奇幻類磚頭書也是好例子。
你武斷的認定非留白式寫法必然更容易讓讀者理解,
這並不是足夠正確的論述。
順帶一提,
提起留白的寫法,
由於語言本身特性,
比起西方作家,
中文作家其實在典範上會有更多選擇。
您可以不認同我的想法,因為這是一種主觀描述,我想沒有硬要對方認同的必要
→ bm200300127: - 04/17 01:42
→ bm200300127: 另一方面,是我用詞不夠嚴謹的問題。『大量的描述補 04/17 01:43
→ bm200300127: 述對白的細節』這個作法本身無關文字洗鍊與否,而是 04/17 01:44
→ bm200300127: 正好我在看蔚藍的感覺讓我覺得並不洗練,而大量的描 04/17 01:45
→ bm200300127: 述這個做法讓我對作者文字不夠洗鍊有強烈感受。 04/17 01:47
推 bm200300127: 洗鍊與否的確不該和文字形式掛勾,而我在這邊誤用了 04/17 01:51
→ bm200300127: "相對的"這個貌似連結兩者的詞,的確是缺失。 04/17 01:51
看起來你所謂[洗鍊]確實是屬於文字型式的形容詞,
那可否略述或詳述一下標準?
這不是依讀者標準不同嗎?要嚴格從科班角度刁何謂洗鍊的文筆,我想就連在中文系內
也是一種吵不完導致各自表述的事,您可以不回應輕小說定義,我想對於這兩字定義我
也能持完全相同的立場認為我不需要回應。
→ bm200300127: - 04/17 01:54
→ bm200300127: 至於流暢與否,我認為與讀者接受度有關。在我看來, 04/17 01:59
→ bm200300127: 這部作品各種旁白說明、內心戲、各種小動作,讓我覺 04/17 02:00
→ bm200300127: 得有些不必要,導致閱讀節奏變差,但要說整體而言是 04/17 02:03
→ bm200300127: 否合乎輕小說的標準呢?我讀後感原文也提過『就輕小 04/17 02:04
→ bm200300127: 說的領域而言還在可以接受的範疇』,因此關於流暢性 04/17 02:04
→ bm200300127: 的部分我放置在文末<建議>的部分,是指可以更好。 04/17 02:05
適不適合確實是要看過作品才知道,
但你前面的評文讓人感到你是專對作者的文字型式質疑,
所以我才希望你附上情境,或者行文方式要更斟酌些。
不過這邊有一點必須提出,
你的辯解建立在:
相比其他小說類型,輕小說讀者更能允許較差的閱讀流暢度。
這種說法是否為事實恐怕需要更多討論和數據。
多數讀者看輕小說的標準會比其他文體的小說低,我想這點您自己也是輕小說讀者,
應該有所感受;另一方面,我也提到『與讀者接受度有關』,自然狀況因人而異,不
是什麼我說了算的東西。
至於討論與數據,很抱歉,我認真歸認真,但還真不是把給您的回應當論文寫。
如果您認為非論文程度的論述文章不該出現,或許您該向站方提出這項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