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yhong (藍天愛大海)》之銘言:
: 志龍大A,日職簽約金2000萬,
: 拿到的年薪也屈指可數,
: 回來後第一年18萬之後每況愈下,
: 到現在別說回日職,中職都混不下去了。
這個案例只能說要去對球隊
陳偉殷是很特殊條件下的例子
以一般來說你沒有辦法馬上提供戰力的話
人家當你是屁 哪有時間慢慢養你
別忘了你可是洋助人啊
(這點是球團對陽岱綱跟林威助相對有耐心的很大差異)
: 林恩宇,領完中職簽約金,
: 兩年後以七千萬簽約金風光加盟樂天,
: 年薪當然業餘簽那種兩千萬的不同等級,
: 回來繼續月薪30萬。
: 成不成功是另外一回事,錢是賺到了。
: 要記得林恩宇當時待的球隊總教練就是kaku。
小雞去就是在養傷
以他屠殺的那兩年能不能在日職屠殺我不知道
但是正常都會想簽去試試看
當時就算還偏打者聯盟 先發投手能整季防禦率在2以下
還附帶將近200K的數字 根本不同層級好嗎
07亞錦也拿了老命拚韓國
真正雖小被坑的是樂天 花了兩年幫人家造的業收尾
: 這些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都知道,
: 宋家豪不知道?
第二輪選秀權會不會變air
相信大家都很關心
但我是覺得不用拿其他人的例子去刻意貶低宋
也許去了會發展得很好 沒發生的事情天曉得如何
站在他的角度希望拿好的簽約金也情有可原
倒是覺得當作談判實例看看就好
帶入太多的道德批判真的是不必
敗筆就是經紀人叫球員出來說要旅外這爛招
你想賺佣金有本事自己出來說
搞砸了自己擔 談約談到僵局幹掉經紀人自己出來談MLB前例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