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約就是浪費社會資源」統一獅領隊講這句話,難怪台灣職棒好不起來
撰文者奇波迪斯 鍵盤打擊手 瀏覽數:200+2015-09-02
近日,在談判延宕近兩個月後,中華職棒統一獅隊仍然無法與選秀會上第二輪選進的投手
宋家豪達成加盟協議,被網友戲稱「家豪人生」的戲碼終告落幕。針對宋家豪可能會尋求
到日本職棒發展的機會,統一獅隊領隊蘇泰安則透過媒體痛批浪費社會資源。
即將滿23歲的宋家豪,是去年21U世界棒球大賽的金牌成員國手,拿手的是招牌快速球,
被譽為業餘最強投之一,是今年中華職棒選秀會上備受矚目的焦點。因此握有選秀狀元籤
的統一獅,在第一輪選了同樣是21國手的左投林子崴後,便緊接著在第二輪選了宋家豪。
然後,自選秀後,就不斷傳出說宋家豪索價較高及有意前往日本職棒發展等消息,因此遲
遲不肯與統一獅簽訂合約,而統一獅也一度透過媒體放話,若球員有意前往國外發展,球
團給予祝福。最終在8月31日簽約大限前,宋家豪與獅隊的談判宣告破局。而在確定破局
後,統一獅領隊卻表示宋家豪如果有意前往國外發展,就不該來參加選秀,讓獅隊浪費一
個名額。
我想,蘇領隊,你是不是搞錯了些什麼。
首先,各國「職業棒球」的選秀,選的都是「議約權」,即代表選擇球隊有與該選手談約
的權利。為了保障球隊,即使談約未果,該年該選手也無法加盟其他球隊。所以,球團從
選秀過程中得到了「議約權」,相當公平地,選手也可以視球團開出的條件來決定是否加
盟。
從職場來類比,一個求職者如果投了兩家公司履歷,而不去錄取的公司報到,就是浪費社
會資源嗎?難道還要被錄取的公司痛批:你想去另一家公司幹嘛來投我們履歷嗎?
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件事,有條件的選手,即使有旅外的機會,參加中職選秀看看球團開出
的條件也是無可厚非的,就像有能力的求職者,也會比較各家公司的offer再決定自己要
前往哪間公司報到。
台灣球團在選球員,本來就要有優秀的球員同時也會被外國球團看上的心理準備。更何況
統一獅也不是沒有留下人的機會,條件開出來,把錢砸下去,拿出誠意來嘛!如果球團覺
得球員不值這個價錢,那麼球員投奔更好的選擇,球團似乎也沒有立場譴責球員。
根據媒體報導,統一獅領隊曾表示,雙方碰過一次面,通了十幾通電話。但如果這就是所
謂的「誠意」,我真的建議統一獅,看看類似情況下人家日本職棒火腿隊是怎麼做的。
高中時曾在甲子園投出時速160公里快速球,在投球與打擊上都極具天賦的日本「二刀流
」怪物大谷翔平,於2012年日本職棒選秀上被火腿隊選中。雖然大谷本人發表了極強烈想
往美國職棒大聯盟挑戰的意願,但是火腿隊高層與球隊教練並不放棄,不但數度登門拜訪
,透過父母及高中教練遊說,還提出了厚達30頁完全為大谷翔平挑戰美國職棒的分析報告
,以及未來火腿的訓練計畫,並且允諾讓大谷穿上前任王牌選手的11號背號,最終打動了
大谷翔平留在日本發展。
而大谷翔平也沒有讓火腿隊失望,不但為球隊帶來了超高人氣,也在投打兩方面都展現了
不俗成績,在去年球季以打者身分轟出10支全壘打,以投手身分拿下11勝,是日本職棒史
上第一位達成「十勝,十轟」記錄的選手。
另外,說到簽約金的問題,也是一件怪事,中華職棒簽約金記錄是2002年,蔡仲南與興農
牛簽下的600萬元。十幾年過去,陽春麵都不知道貴了多少,但這項簽約金記錄好像某種
束縛在中華職棒各球團頭上,無論如何不能破,600萬就是上限。
簽約金一直破不了記錄當然有許多原因,像是幾次假球案影響人氣等,不過還有一個主要
因素是投入中職選秀的選手,並沒有太多其他退路,也造成簽約金被設限,大多只能接受
球團的選項或者稍微議價。然而,當具有條件能有更多選擇的選手出現的時候,球團是否
該思考,要怎麼跟國外球團搶人,而不是緊守這條看不見的600萬上限,或者訂出「第二
輪簽約金不該高於第一輪」的可笑規定。
統一獅領隊在接受媒體訪問的時候還建議,中職以後要有懲罰性條款,如果球員被選中後
又出國發展,想回中職要再等2~3年後才能報名選秀。
這種形同對球員進行球監的「建議」是非常不合理的,因為中華職棒已經有被稱為葉丁仁
條款的新人選拔法104條,規定球員如果參加選秀會被球團選中後,於3個月內跟國外球團
簽約的話,日後歸國時,該球團仍再有3個月的議約權。而根據聯盟最新規章,8月31日前
,就必須完成球員登錄,所以目前來看,若宋家豪最後沒旅外或者9月29號之後才旅外,
統一獅就確定喪失一名選秀球員。
換句話說,如果宋家豪在9月29號前與國外球團簽約,即使有朝一日回國發展,統一獅仍
有優先議約權,這已經是某種程度對球團的保障了,同時也因為中華職棒可笑的規定球員
「一生只能領一次簽約金」,所以球團也不用付這些旅歸的選手簽約金。
所以還是「建議」統一獅,不管是用喬的,還是默默祈禱,希望宋家豪如果要旅外就9月
29號前出去。如此一來,可能幾年後就有被國外球團訓練好的本土王牌投手空降,還不用
付簽約金,就像LAMIGO隊的左投王溢正的情形一樣。
自陳金鋒開啟了旅美風潮後,台灣球員旅外的情形相當普遍,每年總是有不少球員越洋挑
戰外國職棒,而旅歸球員目前也是中華職棒很重要的主力,然而如果用這種懲罰性的條款
讓歸國球員坐球監,不但浪費選手生涯,中華職棒也得不到好選手,同時可能直接嚇阻了
有旅外機會的球員參加中職選秀的意願,這樣「中職連留人的機會」都沒有!
這種球監條款除了讓簽不下人的球團領隊心裡爽一點之外,筆者還真看不出對球員、球團
、中華職棒或台灣整體棒球環境有任何好處。一連串的事件只證明,台灣資方老闆要的只
是奴才,而不是人才。
鍵盤打擊手
14歲因為陳金鋒的一支全壘打變成球迷,24歲寫了一篇運動經濟論文拿到文憑,現在是一
個兼差在鍵盤後的網路寫手,不求別的,只希望台灣的體育環境越來越好。
球場上的事從來不可能只在球場上,運動經濟與政治,場內的一切永遠來自場外。
(本文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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