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會長吳志揚今天也與各隊討論已經多年未更改的聯盟規章,就其中9點做幅度不等的
修改,其中,最受外界關注的自由球員制度,維持年資滿9年才取得自由球員資格,但新
增就讀大學滿4年以上之球員,只要年資滿8年後就可取得資格,此規定包含現役球員,並
於2017年季後開始適用。
另外,關於自由球員補償方式選擇,將由原球團審視新球團所提出25人保護名單外的選手
名單後,再決定補償方式。至於行使旅外球員權利,外國球團不受轉隊費限制,由原球團
直接與外國球團接觸,若是行使自由球員權利,則轉隊費規定與現行相同。
此次規章也修正目前各球團最低註冊人數,從現行39人增加到46人,另外,未加快比賽進
行速度,新增3項針對打者的特殊規定,打者必須至少有1腳在打擊區內、不得離開本壘圓
形範圍、以及保送後需先到一壘才能脫護具交由球僮。此項規定今年下半季為宣導期,明
年正式執行。
至於仲裁制度,聯盟將儘速補足仲裁委員規定之人數,並由會長選擇其中1人需具備退役
球員獲教練資格。聯盟新增季後宣告契約保留球員,希望能增加球員流動性,球團必須在每年11月30日提出
60人保留名單,聯盟則在12月2日公告,未在名單內球員,聯盟將舉辦戰力外測試。此制
度今年開始實施。
而具有自由契約球員身份者,聯盟放寬註冊期限到8月31日,於明年開始實施,至於外界
關心外籍球員註冊、登錄與上場規定,則需要等下次會議再做決議,本季仍維持註冊3人
、登錄3人、同時上場2人。(賴德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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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還有哪些方面是可以再修改會更好的呢?
包括註冊人數修改還是總版提的增加育成制度
感覺都是不錯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