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文中版友有提到四分領先要不要押瘦邱
這其實和很多問題都是同一個概念
每一年120場。你能付出戰力、與承受多少的風險/機率拿下一場比賽
四分領先風險比三分小。
三分又比二分小
永遠沒有任何標準可以去看。
但是要思考的是六成的勝率就可以拿到季冠軍的前提下
60 X 0.4 = 24 場一定會輸
BTW 一定會有人跟我說爭冠期的比賽比一開始重要
我完全不認為 因為你要怎麼定義爭冠期就是一個大問題
還不如回到最簡單的算數
半季累積 36 勝 = 6成勝率 幾乎等於季冠軍 (除了97年統一獅)
所以下瘦邱不是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