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rhome (大同電鍋哇哇叫)
2020-08-21 13:33:23郭阜林連兩天勝利打點
打出來會被酸,沒打出來酸更大
做為一個公民酒駕零容忍,做為一個球迷我是想看他繼續打
球團會把他留下,一大原因目前可替代他的中生代選手應該是沒有
酒駕這事件可能無法洗白,不管在過多久表現多好只要他還在打球,都會跟著他
林志祥也開始有人替他打抱不平,只能講他當時的時空背景不同,在加上吳桀睿可以直接
替代所以球團當然毫不猶豫開除
目前已解禁,又打的好,身為球迷我當然希望他持續好表現
本來就沒啥想法,選秀選了接班人。他搞事回來打不好消失就算了,打到好留下,其實兩邊都不是球迷能干預的
1.哪裡時空背景不同? 2.2017吳桀睿出賽六場,可取代?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20-08-21 13:40:00林志祥並沒有"被開除" 這個是要講幾次
作者:
vince4687 (å¯æ„›åˆè¿·äººçš„å派角色)
2020-08-21 13:41:00林志祥私底下太多事情沒有浮出來 郭阜林大概就這樣了在台灣對公眾人物的標準 黃色新聞還是>酒駕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20-08-21 13:44:00時空地點推回當時,妨礙家庭也是刑事罪
作者:
mhbp (huang)
2020-08-21 13:44:00面對桃色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20-08-21 13:44:00林志祥是自請離隊,至於郭阜林球團要讓他打就讓他打,名聲
作者: bananadan 2020-08-21 13:44:00
可以看看蔡明里YT說的,我覺得還算公正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20-08-21 13:45:00自負,我等著林子豪來接班就是了。
作者:
MK47 (和牛第一)
2020-08-21 13:45:00不衝突啊 我討厭他酒駕也會酸他酒駕 但他表現好我也爽
林志祥沒有被開除,只是無限期停賽、停薪,而且可能剛好球員數學不好,不知道業餘一年的薪水比不上職業球員兩個月自己離隊而已沒事兒
作者:
carhome (大同電鍋哇哇叫)
2020-08-21 13:58:00會馬上開除
一個自首 一個被新聞爆 這兩者有差至少一個球隊事先已經先知情了
作者:
dicky2003 (一切都在改變...)
2020-08-21 14:06:00就是因為沒鬧大 球團才會想輕輕放下如果球迷重視酒駕這件事 應該發起組織串連行動讓酒駕0 無限期一軍停賽 抵制-0出賽 重視酒駕傷害行為
作者: tomlee1130 (毛毛) 2020-08-21 14:13:00
總統府發言人酒駕,這政府重視?
作者:
t52101t (五å棋)
2020-08-21 14:13:00我覺得被警察抓就被警察抓 講自首很奇怪
我覺得,一直拿祥林的事情出來說,其實有點不妥先不管時空背景兩次情況差多少(這每個人解讀不同)但當時不是很多人覺得那樣處理不妥?既然已經是不妥了為什麼又要拿出來當這次的標準?我也覺得當時那樣處理令人遺憾,但這和這次是兩件事情況且,有些人感覺只是把上次的怨念發洩在這次上面...
作者:
tsaodin0220 (è·ªæ±‚å¤§ç¥žé ‚è‘—æˆ‘)
2020-08-21 14:26:00我的想法很簡單 就是酒駕欠噓 但棒球打好是他的"工作想想有多少家庭因為酒駕而天人永隔 勞記在心
作者:
r5566ex (rice)
2020-08-21 14:27:00球團都處分了 球員也努力在球場上拿出好表現,一直拿志祥救援幹嘛
作者:
tsaodin0220 (è·ªæ±‚å¤§ç¥žé ‚è‘—æˆ‘)
2020-08-21 14:30:00今天球團聯盟選擇輕輕放下 我只是一個球迷 我能做的只有記住這件事情 希望他不要累犯
我覺得酒駕不好 但既然還在就把球打好為球隊建功 這是應盡的本分
作者:
bill321 (HCH)
2020-08-21 14:39:00其實我覺得一直拿祥林出來講的好像都是其他隊的球迷居多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0-08-21 14:40:00推1樓,打不好就自然消失了
作者:
Acold (北緯å…åå…度)
2020-08-21 14:42:00自己承認 也都處罰完了是還要酸什麼 大家一直酸 以為有人犯錯誰敢承認
如果真的有傷到人就不用說了,慶幸有被警察攔到所以沒有實質受害者,所以勉強罪不至死,但太快原諒也不行,就慢慢以行動來贖罪吧…
作者:
s1720109 (pilisam)
2020-08-21 14:44:00再犯就掰 但目前就照聯盟跟球團規章處罰完了 有啥好追殺的
作者:
tviii (Hebe魂)
2020-08-21 14:45:00明明是被警察抓到才承認
作者:
THKLuga (流河濤)
2020-08-21 14:47:00犯罪就犯罪,還不准人嘴?有人犯錯誰幹承認?幹嘛不一開始就不犯錯?
作者:
mess (妹死)
2020-08-21 14:51:00剛看了蔡明里 YT,說的真的OK
我贊成酸他酒駕 但是他既然有好表現自然該讓他繼續上 因為球隊要的是贏球罰錢禁賽社會服務都罰完了 沒理由不讓人家上除非今天聯盟明文規定酒駕唯一開除 那就沒話說 否則一直追殺人家工作權 於法無據 對當事人也不公平
我沒有要護航的意思喔 是有人硬要拿林志祥的事情來比較 我針對兩者之於球團間來回答而已
作者: abc22753939 (maple) 2020-08-21 14:55:00
以郭這次的事情放在其他聯盟也絕對算重罰了初犯就禁賽兩個月
禁賽用月份來計算很便宜他了 直接禁賽50場 甚至整季才稱得上重吧
作者:
mess (妹死)
2020-08-21 15:03:00聯盟只有禁賽兩場而已喔~
作者: BJshow 2020-08-21 15:04:00
所以這篇是想討論啥?
作者: Nipperdey 2020-08-21 15:11:00
犯後態度也有差(自首vs等週刊爆)
說真的靖凱的盜壘技巧比四爺好多了,好幾次巧妙的閃身漂亮的盜壘成功!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0-08-21 15:30:00-0本人被酸剛好而已,完全不想幫他護航,個人是希望本季禁賽的
作者:
Acold (北緯å…åå…度)
2020-08-21 15:42:00說禁賽到底的 可以一切照規矩嗎 你酒駕 你公司會給你留職停薪嗎 是不是又要戰公眾人物
説時空背景不同的,2017到現在是經過幾個平行時空?戰力角度來看樂見他回來繼續打球,至於負面的影響就是做出行為的球員跟選擇讓阜林回來的球團得承擔的
兩次事件本來就不一樣,況且當年通姦也是刑法況且當年爆的遠比這次大,受害者也比這次多且有名當然酒駕未肇事是潛在的危險更大,所以我才覺得拿兩次事情來類比其實沒有意義,因為就是不同
受害者有名是誰?另外通姦是告訴乃論,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酒駕公訴罪差多了
當時有扯到女藝人喔 雖然不是一線的而且再怎樣 就是個 有直接受害者VS沒有直接受害者所以我覺得,兩次真的各有各的劣處,因此不用比較當年我很遺憾 如果這次直接砍我也很遺憾
受害人應該是配偶而非第三者而且林志祥應該甚至法院通知都沒收過吧也不是說要拿這個說郭阜林該砍啦,以後遇到桃色糾紛不要動不動就砍人就好,放在統一隔壁有些球員已經被釋出了吧,但事實上就是還能做出貢獻的球員。
作者:
hsienlee (HSIEN)
2020-08-21 17:22:00可以開個記者會道歉觀感可能會好點啦
問題是在聯盟吧,打著高道德標準,幾個涉及假球最後無罪的,都永不錄用,結果酒駕輕罰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20-08-21 17:59:00球團不透明處理違紀事件的話,莫名其妙離開跟處罰標準不永遠都會被挖出來評論
作者:
Night (倦怠)
2020-08-21 18:04:00通姦當時是刑法 一定比較嚴重 酒駕未造成事故是行政罰...台灣酒駕相關罰則本來就很輕 看某發言人不痛不癢就知道了
打過假球的應該全世界都是不錄用吧對選手來說 打假球是場內的事情 酒駕通姦是場外的事場內的事情一定事最嚴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