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附件六

作者: iwasdying (Tia)   2011-11-03 18:02:56
※ [本文轉錄自 iwasdying 信箱]
作者: markmark900 (markmark900)
標題: Re: 劣文退回(板規二)[問題] 想買電子書
時間: Sat Oct 1 03:40:46 2011
劣文是版主擁有最重的執法武器
當然要小心謹慎
紅燈右轉當然是錯. 但罪不及監禁
你幾乎把自己所有可以用的權利全部施加在別人的一個小錯上
你不夠謹慎
也很過分
你刪我文說我哪裡不對. 我虛心接受
你刪文又水桶我, 我也可以接受
你刪文又水桶又劣文又昭告天下, 換成是你你可以接受嗎?
※ 引述《iwasdying (Tia)》之銘言:
: 板規有寫:一犯就是劣退+永久水桶
: 前一封信好像有人說自己看過板規?
: 真教我吃驚。
: T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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