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2-05-03 19:49:00因為料到此人必申訴,所以我先來回應囉 :)
※ 引述《paiwrong ( )》之銘言:
: 1.申訴人ID:paiwrong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YuanChuang該版版主水桶本人後曾去信詢問
: 後erty回信之後便封鎖此帳號寄信到他的信箱
申訴人對於被水桶不滿(該公告由另一位板主snowtoya所發),單獨來信給我說明不滿,
初次回信(附件一)之後申訴人仍然不滿又單獨來信,二度回信(附件二),
告知如有問題歡迎逕向組務申訴(小組長抱歉啦,實在是我該說的都說完了)。
並未拒絕溝通,而是我已經溝通了兩封信該說的都說完,如果接下來只有謾罵或發洩,
版主應該沒有義務聽訴苦或者被倒情緒垃圾,並且我第二封信明確說過不再回應。
並且同一時間snowtoya並未拒收申訴人信件,溝通管道仍為暢通。
另外申訴人曾經換分身寄信給我,無奈我今日很忙剛剛才上站只好先回組務了。
站規中明定版主權利義務: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本站規於 1999/7/4 上午六時公布並供使用者討論
修改後於 1999/7/7 上午六時正式實施,前一週為勸導期,罰則暫不適用
並於 1999/7/14上午六時開始適用罰則
2005.08.27通過第一次群組長會議及站務會議之站規修改案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3) 板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標記文章、精華區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4) 板主有責任閱讀板主板,並詳加了解相關使用指令,關於這部分有疑問者
可在板主板中討論。
(5) 板主有責任定期閱讀該板所屬之群組的組務板、SYSOP、公佈板,若是遇到無
法解決之問題,需報請該看板所屬之小組長協助處理。
針對上開責任個人認為自己並未失職,請小組長定奪。
: 版主還在公告下方說有問題寫信問板主不要開分身說話
: 挺搞笑的! 都封鎖對方了還要人有問題私下問 簡直莫名其妙!
我在公告下方推的文是請版友有事同時寄兩個版主信箱,畢竟月初我很忙,
應該沒有叫申訴人別開分身喔,分身的部份是版規所規定。我的推文如下:
文章代碼(AID): #1FeDN20X (YuanChuang) [ptt.cc] [公告] paiwrong 水桶七日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YuanChuang/M.1335940546.A.021.html
推 erty:啊對還要提醒大家,如果有什麼建議或通知,記得同時給兩個板 05/02 17:04
→ erty:主喔~雖然我們溝通管道十分之暢通,不過出沒時間不定,兩個一 05/02 17:04
→ erty:起寄處理速度應該會快一些些(如果是小事的話)~ 05/02 17:05
我也不太懂這次事件我和另一位snowtoya版主都一路追蹤並處置,由snow發公告,
但為何申訴人一路認準我發洩呢?覺得我脾氣比較好嗎?因此我決定當個硬柿子~
: 是要他人如何跟該版主對於公告不服的地方做何溝通?
: 版主能隨意拒收他人的信件嗎? 根本就無心處理板上事務
: 很明顯失職 請小組長明察。 謝謝
請小組長參考附件與公告內容,以及上述回答,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