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os0807 (Simon in Love)
2017-03-03 12:51:55親愛的,首先嘉許你為自己站出來發聲。
我的立場在信中已經表明了。
請看清楚板規2的內容:
板規
2.文章或推文請注意口氣。
禁止明批暗諷、人身攻擊、謾罵、挑釁、鬧板、製造紛爭等行為。
只要違反其中一點都會進行處理。
一、板主的職責並不是等著板友來申訴才處理的。
二、不管是不是針對原po都會處理。
與你類似的案例可參考 #1OUaMg5e (NewAge)
三、轉讓二手商品在板上已行之有年。
四、累犯就是累犯。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