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簡單陳述我所理解的事件
檢舉人認為,被檢舉人臆測他的發言目的,並且
使用「造謠」一詞,對他進行人身攻擊,因此是違反版規。
而我所理解的人身攻擊的定義:
「用貶低他人的人格、身體、生命、品格等等的方式,
來反駁對方論點,而使其造成傷害。」
我認為「造謠」一詞是被檢舉人用來描述檢舉人的行為 (不論是否為事實)
與人身攻擊的定義不符
因此認為被檢舉人沒有人身攻擊
故判決檢舉不成立。
但是檢舉人不服我的判決,而看板版主只有我,沒有其他版主可協助處理
因此我請他直接向上申訴。
以上是我的說明
※ 引述《mouse99 (薯來飽)》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mouse99 信箱]
: 作者: neves (總有刁民想害朕)
: 標題: Re: 檢舉信
: 時間: Sun Dec 1 20:54:04 2019
: 你好
: 很遺憾你被誤會,但我還是維持我的判決
: 建議你上訴小組長,或許可以獲得更好的協助與處理
: 謝謝你
: ※ 引述《mouse99 (薯來飽)》之銘言:
: : 第一我並無要所有人都稱呼原創版為中原版
: : 單純就我觀察到的看板風氣,描述我理解的中原版看法
: : 第二更無宣揚此定義為普世公論之意
: : 並非使用中原版的一詞都是我的友人
: : silverrain該ID任意臆測我發言的目的,並說我造謠
: : 已對我造成嚴重人身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