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la (啦啦)
2013-06-30 22:17:422013臺中市作家作品集徵選活動
徵選類別:
(一)作家尚未彙整成冊出版之詩、散文、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文學論述、劇本
、民間文學等作品。
(二)外國文學之翻譯作品不列入本徵選範圍。
(三)作品總字數以八萬至十萬字為原則,詩以四十至六十首或一千至一千五百行為原則
。
參選資格:
目前或曾設籍本市(含原臺中縣市)一年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收件時間:
自即日起至102年7月20日止(寄件者,以交寄郵戳為憑)。
報名表請至網站下載
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NewsContent.aspx?menuID=122&id=7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