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認識楊邦尼,我先說。
假設我今天是HIV+帶原者,我寫了自己生命經驗的文章得獎。
這時候評審打電話來問我是不是HIV+,我也許會在電話裡跟他承認,這是因為我預設了
「文壇的人都有基本道德,不會把這件事情傳出去。」
但是如果該評審在之後公開的說他問過他認識的人沒聽說宜蘭(我宜蘭人)有作家感染
HIV+所以我一定是說謊,這時候我應該承認或否認?
難道我要為了區區一個獎讓全台灣知道我帶原嗎?之後我找不到工作評審會養我嗎?為
了得這個獎我就要讓我爸媽傷心難過嗎?別說HIV+了,如果今天有個女寫作者在連他爸
媽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寫自己墮胎的事情,我就不相信她「一定願意」公開承認她寫的是
自己。
然後文壇雖然小,但還不至於小到所有人知道所有事情,尤其是HIV+這種事情。就算是
ㄧ般人,她都不見得願意讓每天相處的家人同事同學知道自己的性傾向了,更別說馬來
西亞是個比台灣保守的地方,這件事情要怎麼追究?
所以我說不論鍾怡雯文學成就與為人如何,除非她是存心想要毀了一個人,否則這件事
情的做法就是白目。
也請你不要再在這件事情上打轉了,這非常不道德。
※ 引述《vicarious (懸深)》之銘言:
: 最近跟幾個朋友聊到文學獎,談到幾年前作家鍾怡雯以及神話不再等等引發的事件。
: 關於散文中敘事我是否要等同於作者我,學界也尚無一定論。但我好奇的是,根據楊邦尼
: 回應神話不再的文,楊邦尼的確承認毒藥中的敘事我並不是楊邦尼本人,那就回到問題核
: 心了。
: 為什麼楊邦尼要說謊?
: 這是在看完鍾怡雯跟楊邦尼在聯副上一來一往的言詞之後,我仍想不通的問題。
: 如果楊邦尼的散文觀是”敘事我要等於作者我”,那他就不會寫毒藥這篇了,或者是會把
: 毒藥發展成小說。所以邏輯推理下楊邦尼的散文觀,應該是”敘事我不需要等同作者我”
: ,那問題就浮現了,
: ”為什麼在電話中他要說謊?”
: 鍾怡雯說是因為楊知道來電用意,不想錯過大獎因而說謊。聽起來頗有道理,但我不想把
: 人
: 想成這麼市儈,可是我也想不透楊說謊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