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虎尾溪文學獎(05/14)

作者: chi12345678 (to Terabithia)   2017-05-01 13:47:25
一、徵文活動
(一)活動主旨:鼓勵文學創作,培養文學風氣,豐富虎尾人文風貌,特舉辦第十一屆「
虎尾溪文學獎」。
(二)主辦單位: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
(三)協辦單位: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虎尾鎮公所、財團法人虎尾科技大學
文教基金會 。
(四)收件及截稿日期:民國106年4月17日(週一)起至民國106年5月14日(週日)止。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與收件(請繳交電子 檔,恕不接受紙本)。
(五)決審會日期:民國106年6月9日(週五),地點將另行公告。
二、徵稿主題
本次徵稿主題為:「閱讀虎尾 。」請以虎尾生活、虎尾體驗、虎尾觀察等為書寫對象,
題目自訂。
三、徵稿組別、類別
(一)虎尾科大學生組: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在學學生(不限學制)
1、散文組
2、圖文組
(二)社會人士組:不拘(無國籍、居住地限制,唯須以中文創作,書寫虎尾。)
1、圖文組
四、作品體例
(一)虎尾科大學生組:
1、散文組:3,000字以下
2、圖文組:總字數50字以內,圖可以攝影或手作(但需掃描或拍照,貼入word檔,連同
文字一併繳交),並請標示地點為虎尾何處。
(二)社會人士組:
1、圖文組:總字數50字以內,圖可以攝影或手作(但需掃描或拍照,貼入Word檔,連同
文字一併繳交),並請標示地點為虎尾何處。
五、獎勵辦法
各組皆設
首 獎1名,獎金7,000元。
貳 獎1名,獎金5,000元。
佳 作4名,獎金2,000元。
◎入圍決審作品即致贈獎狀乙紙。
六、網路報名與投稿辦法
1、請至「虎尾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第十一屆虎尾溪文學獎」網頁【線上報名】處下
載報名表
2、請注意!填寫報名表電子檔時,第二頁起之參賽作品中請勿出現任何可供辨識之作者
姓名、註記。
3、報名表電子檔完成後,至【線上報名】頁面再次填寫報名資料,並將該word檔稿件上
傳,恕不接受紙本。
七、投稿注意事項
(一) 「本校學生組」投稿人請提供學生證明文件之電子檔,附於報名表中。
(二) 作品須以中文寫作,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三) 一律不接受手稿。由私人轉交評審老師者,將不列入評選。
(四) 投稿作品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稿。
(五) 投稿作品必須未曾在校內外以任何形式發表或出版。
(六) 投稿資料請一併備全上傳,報名資料不完備者將逕行淘汰。
(七) 投稿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取消得獎資格。
八、稿件撰寫格式
(一)每篇作品皆須自訂題目,內容不限。
(二)篇名:16號字,標楷體,粗體。
(三)內文:12號字,新細明體。固定行高20pt。與後段距離0.5行。
九、評選辦法
(一)初審與複審:由主辦單位先行核對資料與稿件格式是否符合,重整後將稿件送交至
評審委員處進行初審與複審。
   凡通過複審者,將刊登作品篇名及作者姓名於「第十一屆虎尾溪文學獎」網站,並
邀請蒞臨決審會現場。
(二)決審:將邀請三位校外學者或作家擔任評審,採公開評審方式,所得成績經主辦單
位統整後,當場宣佈各類得獎者並頒奬,得獎作品內容將刊登於「第十一屆虎尾溪
文學獎」網站或作品集中 。
十、得獎公布
決審結束後主辦單位將公佈得獎名單、作品名稱於「第十一屆虎尾溪文學獎」網站。
十一、其他
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並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之。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電話:(05) 631-5836(林小
姐) 信箱:[email protected]
http://sparc.nfu.edu.tw/~literature/act.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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