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106年度教育部原住民族語文學獎徵文簡章

作者: Qorqios (詩人Q)   2017-11-17 21:50:05
106 年度教育部原住民族語文學獎徵文簡章
‧ 一、活動目的
o 為推廣「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鼓勵全民使用原住民族語進行文學創作, 展現
原住民族語言之文化底蘊,振復與傳承原住民族語言,提升「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使
用率,打造族語文學創作交流平臺,實踐全民共學之終身教育理念,特辦理 106 年度教
育部原住民族語文學獎徵文活動。
‧ 二、辦理單位
o 主辦單位:教育部
o 承辦單位:國立臺東大學
‧ 三、徵文日期
o 即日起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紙本與線上投稿系統,收件截止時間皆為:12
月31日下午5:30止。紙本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四、投稿辦法
‧ ※此次投稿方式分為兩種,投稿者可二擇一,請不要重複報名:
‧ (一)紙本:
o 1、投稿作品請以A4紙張列印,一式3份送件,並附投稿作品之 word檔及 PDF 檔光
碟片或USB。作品僅需呈現標題與內文,請勿出現作者姓名。
o 2、檢附以下資料
(1)作者資料表(附件A word, pdf ) 。
(2)作品著作財產授權協議書 1 份(附件B word, pdf )。
(3)若是兩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分別上傳共同作者著作財產授權協議書(附件
B-1 word, pdf )。
(4)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C word, pdf )。
3、請列印填寫本活動專屬寄件封面(附件E),貼於 B4 規格信封袋,將前述資料
依序裝袋,以郵局掛號或具備可追蹤郵遞資訊之快遞,郵寄至「95002 臺東市中華路一
段 684 號 教學大樓T110室」。未以掛號或可追蹤郵遞資訊方式郵寄者,作品郵寄遺失時
,責任由投稿者自負。
‧ (二)線上投稿
o 1、請上「106 年度教育部原住民族語文學獎」專屬網站
(http://2017moeila.nttu.edu.tw/)填寫線上報名系統。
o 2、該系統需通過註冊。建議投稿者請以常用之電子郵件帳號,作為註冊帳號。
o 3、投稿作品須分別以 word 檔和 pdf 檔上傳。
o 4、請下載以下表格,親筆簽名後,掃描後依序上傳:
(1)作者資料表(附件A word, pdf ) 。
(2)作品著作財產授權協議書 1 份(附件B word, pdf )。
(3)若是兩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分別上傳共同作者著作財產授權協議書(附件
B-1 word, pdf )。
(4)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C word, pdf )。
‧ 五、徵選類別
(一)徵選語言:官方公布之原住民族語及其他本土語言(限南島語系)。
(二)徵選對象:不限年齡、族群別、居住地、或國籍等,惟創作作品須以教育部
公告之族語書寫系統書寫,並附中文翻譯。
(三)徵選文類
1、現 代 詩:60行以內。
2、散 文:包括記敘文、議論文、抒情文、遊記、雜記、人物傳記等,以抒情或記
敘的形式創作均可,詞數 500以上,2,000詞以內。
3、翻譯文學:將非本族語言之文學著作翻譯為本族語言。
4、短篇小說:詞數3,000詞 以上,5,000詞以內。
‧ 六、獎勵名額及獎金額度
o (一)現 代 詩:入選12名,每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獎狀 1 張。
o (二)散 文:入選8名,每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1座,獎狀1張。
o (三)翻譯文學:入選8名,每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1座,獎狀1張。
o (四)短篇小說:入選6名,每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獎狀1張。
註: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得獎者所得之
獎金如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者,代扣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代扣20%稅金

‧ 七、徵選規定
o (一)徵選限制
1、曾獲得前點所定同文類曾入選2次以上者,不得投稿該類組。
2、各文類參賽作品以 1 件為限,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若同時報名 2 文類以
上者,須分別填寫報名表。
3、參選作品應屬原創,不得曾在任何地方(例如:報章、期刊、雜誌、電臺、展場
等)、以任何形式(例如:戲劇、歌謠、朗讀、演講競賽、或廣播等)公開發表,並不得曾獲
得其他單位發給獎項。
4、參選作品不得有抄襲、臨摹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不得同時參
加其他徵文活動或文學補助申請案。
5、違反前四目規定之一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撤銷參選資格或得獎資格,已
發給之獎狀、獎座、獎金,將予以追回。
o (二)注意事項
1、參選作品須使用教育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會銜公告之「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
」書寫,並參考使用「原住民族語言標點符號使用原則」。其他南島語系之本土語言,依
官方認定或使用之書寫符號寫作,併請參考「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
註:「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及「原住民族語言標點符號使用原則」可至「教育部語文
成果網」網址 http://language.moe.gov.tw/index.aspx 下載。
2、現代詩、散文及短篇小說文類參賽作品須附中文翻譯。翻譯文學作品須附原文
,並提供作品所有權人之同意轉譯相關協議書佐證。
3、 參選作品之族語別,以基本資料表上為準,投稿成立後,不得申請變更。
4、 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參選作品稿件上請勿書
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不列入評選。
5、 作者資料表上,具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非中華
民國籍者,請附上護照個人資料頁之影本。
6、投稿資料,概不退還,請自留底稿。未附投稿資格證明文件、資料不齊或其他
不符規定之事項,不予受理。來稿詞數不符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7、 作品評審期間,不受理評審及審查相關詢問。
‧ 八、評審方式
o (一)聘請原住民作家及民族語言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各文類均採為資格審
、初審、複審及決審進行。
o (二)各文類入選名額,得視實際參選作品數量及品質,依評審結果在總名額及總
獎金不增加之前提,於各文類名額酌以調整;如評審結果未達標準者,得由複選評審委員
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 九、入選單揭曉及頒獎日期
o 將於活動專屬網站上公布得獎名單(除入選者以專函、專電通知外, 餘不另行個別
通知),原則上在 1 0 7 年 3 月底前公告入選名單,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 十、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連 絡 人:虎曉筠Nikar
電 話:089-318855-2507 專線:089-336919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地 址:95002 臺東市中華路一段 684 號 教學大樓 T110 教室(原住民族教育及社會發展
研究中心)
http://2017moeila.nttu.edu.tw/index2.php?Act=0&MK=0&P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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