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2021年苗栗縣第24屆夢花文學獎(4/30)

作者: Qorqios (詩人Q)   2021-03-14 01: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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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苗栗縣第24屆夢花文學獎暨苗栗縣文學集徵選出版計畫簡章
一、目 的:
鼓勵文學創作,培育藝文人口,獎勵內容精湛、形式優美,能提升縣民情操的
作品,保存地方文學,傳承文史,以培養本縣文學風氣,增益文學創作水準。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三)執行單位:苗栗縣立圖書館
三、徵選類別、作品字(行)數暨相關規定:
(一)夢花文學獎:(單篇徵稿,每類收一件作品為限,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1、新 詩:60 行以內為宜。
2、散 文:字數以4,000字以內為宜。
3、短篇小說:字數以4,000字至10,000 字以內為宜。
4、母語文學:
含客家語、閩南語、賽夏族語及泰雅族語等,以教育部公布之母語文字
書寫,字數、行數不限。
5、小夢花兒童詩:20 行以內為宜,限苗栗縣國小在學或設籍學童參加。
6、青春夢花-新詩:40行以內為宜,限苗栗縣在學或設籍者。
分: (1)國中組。
(2)高中(職)組。
(二)苗栗縣文學集:(成冊徵稿至少200 頁,每類收一冊作品為限,每人至多參加
二類)
1、資深作家文集:
文學創作,不限文類,不限出版已否(新作、舊作均可,唯不得有版權
問題),足夠印製 1 本書份量,(約 300 頁×1 本,依此類推作品字數以每冊
15 萬字為原則【新詩除外】);印製規格:菊版十六開(21cm×15cm)。
2、兒童文學創作集:
凡將苗栗自然人文景觀或風土民情等內涵融入,適合學齡前、國小低年級
的幼兒文學,以兒童文學故事書、圖畫書或繪本等創作方式呈現,以上
作品包含中文或母語,含圖片、照片及文字以 50 頁以內為宜。
3、母語文學創作集:
未曾出版之苗栗地區客家語、閩南語、賽夏族語及泰雅族語等文學創作,
形式含詩、詞、散文、小說、劇本、文學論述等不限題材現代文學作品,
作品總字數以 5 萬至 10 萬字,詩、詞足以成冊者為原則(至少 200 頁,
加入符合文稿之照片或插圖至少 20 張);印製規格:菊版十六開
(21cm×15cm)。
4、文學家作品集:
未曾出版之作品,形式含詩、詞、散文、小說、劇本、文學論述等不限
題材現代文學作品,作品總字數以 5 萬至 10 萬字,詩、詞足以成冊者為
原則(至少 200 頁,加入符合文稿之照片或插圖至少 20 張);印製規格:
菊版十六開(21cm×15cm)。
5、苗栗主題文學寫作計畫:
(1)未曾出版之作品,形式含詩、詞、散文、小說等文學作品。
(2)第一階段送件規定:提出一年之完整寫作計畫書(寫作計畫書如附件
5)、作品目錄及部分試寫作品(散文、小說等字數至少 2 萬字,詩、
詞至少20 首)。
(3)第二階段通知獲選者,依寫作計畫書完成作品,總字數至少 8 萬字,
詩、詞足以成冊者為原則(至少200 頁,可加入符合文稿之照片或插圖);
印製規格:菊版十六開(21cm×15cm)。
四、參賽資格、徵選對象:
(一)夢花文學獎:
1、作品內容以書寫苗栗縣人文風土民情地景者,不限資格,作品必須是中文
或母語,未曾發表之單篇創作。
2、設籍本縣人士或在本縣居住、就學及就業者,作品主題不限,作品必須是
中文或母語未曾發表之單篇創作。
(二)苗栗縣文學集
1、資深作家文集:
民國 59 年(西元 1970 年)以前出生(滿 50 歲)苗栗縣籍(或曾設籍),
已出版著作3 本以上之作家。
2、兒童文學創作集:
全國年滿 18 歲以上之民眾,徵選作品必須未曾出版,作品內容描述苗栗
人文、風土民情、地景者,且可出版成書者。
3、母語文學創作集:
設籍不限,未曾出版且足夠印製成書之累積作品,題材與表現方式如前
所列;惟作品內容以苗栗地區客家語、閩南語、泰雅族語、賽夏族語等
母語創作。
4、文學家作品集:
(1)設籍苗栗縣或在苗栗縣居住、就學、就業者,未曾出版且足夠印製成書
之累積作品,題材與表現方式不拘。
(2)作品內容描述苗栗縣人文、風土民情、地景者。
5、苗栗主題文學寫作計畫
設籍不限,以苗栗為主題的文學書寫,未曾出版且足夠印製成書之累積
作品。
五、獎勵辦法:
(一)夢花文學獎:
1、新詩、散文、短篇小說、母語文學各遴選:
首獎乙名,優選、佳作各若干名。
獎金:首獎新台幣5 萬元整。
優選新台幣3 萬元整。
佳作新台幣1 萬元整。
2、小夢花兒童詩優選50名,每名獎金新台幣2,000 元。
3、青春夢花優選20 名,每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
4、以上獎項相關評選名額,評審委員會得於未超過獎金總額之情況下,因應
作品水準,調整各類得獎名額。得獎者除頒發獎金外,各得獎狀乙幀,
得獎者出席頒獎典禮會場即贈予得獎作品專輯5 册。
5、依苗栗縣政府公布得獎名單,請學校本權責依相關規定辦理敘獎。
(1)本縣教師參加新詩、散文、短篇小說、母語文學等 4 類組榮獲首獎核予
小功1 次、優選核予嘉奬2次、佳作核予嘉獎1 次。
(2)指導學生參與本次徵選獲獎之教師核予嘉獎 1 次;該指導教師若為代理
教師,請於規定時間內將名單報府,由本府統一頒製獎狀,請學校轉發。
(若教師同一項目指導多名學生獲獎,僅能擇一敘獎,不得重複)
(3)另青春夢花得獎率前 3 名學校(送件需 2 件以上)及小夢花兒童詩得獎率
前 10 名學校(送件須 5 件以上),由承辦單位辦理敍獎〈上限 3 人,含
校長〉各嘉獎 2 次,得獎率=該校評審優選件數/該校總送件數。若承辦
單位人員為代理教師,請於規定時間內將名單報府,由本府統一頒製
獎狀,請學校轉發。
(4)為鼓勵及增進原民地區創作,請本縣原住民族學校與原住民族重點學校
務必送件;另客家語、閩南語創作,請學校繼續鼓勵踴躍投稿。
(二)苗栗縣文學集:
1、資深作家文集:
凡經入選作品,由主辦單位贈送稿酬 2 萬元整,出版後並贈送作者該
出版品100 冊(套)。
2、兒童文學創作集:
含故事書、圖畫書或繪本,凡經入選作品贈送稿酬 2 萬元整,出版後並
贈送作者該出版品100 冊(套)。
3、母語文學創作集:
含苗栗地區客家語、閩南語、賽夏族語及泰雅族語文化內涵者,凡經入選
作品贈送稿酬2萬元整,出版後並贈送作者該出版品100 冊(套)。
4、文學家作品集:
凡經入選作品贈送稿酬1 萬元整,出版後並贈送作者該出版品100冊(套)。
5、苗栗主題文學寫作計畫:
分兩階段贈送稿酬。
(1)第一階段:遴選1 名,稿酬2 萬元整。
(2)第二階段:獲選者依限完成寫作計畫,審核通過贈送稿酬8 萬元。
6、上列作品包含中文或母語,入選作品之校對,由作者自負文責,出版完成,
主辦單位擇期舉辦新書發表會,邀請媒體記者及民眾參與,推介本縣文學
作品;主辦單位並擁有該著作 5 年之出版發行權,期限截止時,若尚有
已印製之存書時,主辦單位仍可繼續販售至售罄,或得由作者以定價 6 折
購回。
7、入選作品請依苗栗縣政府公布得獎名單,本權責依相關規定辦理核予小功
1 次,以資鼓勵。
六、報名、徵選投稿方式:
(一)夢花文學獎(採線上報名及投稿作品上傳,網址 https://reurl.cc/W46V1k
截止時間110年4 月30 下午5:00):
1、簡章索取:請至苗栗縣政府網站https://www.miaoli.gov.tw/;
苗栗縣立圖書館網站http://lib.miaoli.gov.tw/下載,
相關洽詢電話:037-350887鄭欣怡小姐。
2、線上報名及參賽資格證明文件、參賽作品上傳:網址
https://reurl.cc/W46V1k 。線上報名及上傳作品等資料提交完畢後寄送
通知信,請留意信箱。
(1)參賽資格證明文件任一(含身分證、戶口名簿、學生證、工作證明或
在學證明等,該文件需可檢核參賽者身分);文件檔名請設置(參賽組別
-作者姓名)(例如:新詩-谷大神)。學校團體送件者,免徵提參賽資格
證明文件。
(2)作品檔名請依規定設置
A.個人報名,作品檔名請設置:
(參賽組別-作品名稱-作者姓名)(例如:新詩-閱悅貓裏-谷大神)。
B.學校團體報名,作品檔名請設置:
(參賽組別-學校名稱-學校作品編號-作品名稱)
(例如:青春夢花國中-苗栗國中-01-閱悅貓裏)
C.作品上傳格式,採Word 檔及PDF 檔,二種格式皆須上傳。
(3)青春夢花-國中、高中(職)及小夢花兒童詩送件,各校最高送件總數以
50 件為限。
(4)學校團體送件者,請於截止日前檢附「團體送件表」正本乙份-須簽章
(如附件 1、附件 2);青春夢花—陳秀卿課程督學收,小夢花兒童詩—
陳玉玫課程督學收。
3、參選作品須以電腦繕打,作品名稱(16 號字體),內容(14 號字體),段落
「行距:固定行高」,「行高:24 點」直式橫書呈現。
(1)新詩、散文、短篇小說、母語文學-客家語、小夢花兒童詩、青春夢花
以標楷體字型呈現。
(2)母語文學-閩南語:書寫文字全漢字、全羅馬、漢羅合用均可;拼音均應
遵照教育部公告的「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之拼寫系統呈現;
用字部分,請用教育部公布之「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3)母語文學-原住民族語:請使用Times New Roman 字型。
4、作品中請勿出現作者姓名及其他個人資料,請確實檢核,未依上述規定
完成線上報名及投稿作品上傳等事宜,視同參賽資料不齊全,恕不受理。
(二)苗栗縣文學集:
1、資深作家文集、兒童文學創作集、母語文學創作集、文學家作品集等4類
投稿者請備妥:
(1)徵選報名表(如附件 4),連同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戶口名簿、服務證明
等)。
(2)參選作品(文件格式:Word/A4 規格/直式橫書/標楷體字型/ 14 號字體
列印;除「母語文學創作集-閩南語」書寫文字全漢字、全羅馬、漢羅
合用均可/拼音均應遵照教育部公告的「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之
拼寫系統呈現/用字部分,請用教育部公布之「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及「母語文學創作集-原住民語」請使用(Times New Roman 字型)書面
1 式8 份。
(3)全文文字(含圖文、影音檔)之打字電子檔光碟片 1 份,以上資料如有
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2、苗栗主題文學寫作計畫:
第一階段送審截止日 110 年4月30 日(星期五)下午5:00 止
(1)徵選報名表(如附件4),連同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身份證、戶口名簿等)
(2)苗栗主題文學寫作計畫書(如附件 5)、作品目錄及部分試寫作品,
(文件格式:Word/A4 規格/直式橫書/標楷體字型/ 14 號字體列印;除
「母語文學創作集-閩南語」書寫文字全漢字、全羅馬、漢羅合用均可/
拼音均應遵照教育部公告的「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之拼寫系統
呈現/用字部分,請用教育部公布之「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及「母語
文學創作集-原住民語」請使用(Times New Roman 字型)書面1 式8 份
(3)全文文字(含圖文、影音檔)之打字電子檔光碟片 1 份,以上資料如有
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包裝封面請加註「2021 年苗栗縣文學集-加註徵選項目」字樣,掛號郵寄至
「(36045)苗栗市北苗里自治路 50 號苗栗縣立圖書館鄭欣怡小姐收」詳情請
至苗栗縣政府網站 https://www.miaoli.gov.tw/或苗栗縣立圖書館網站
http://lib.miaoli.gov.tw/下載報名表,相關洽詢電話:037-350887
鄭欣怡小姐。
七、收件時間及地點:
公告日起至 110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 (每日上午 8:00 至下午 5:00)止。
(郵寄或親送苗栗縣立圖書館,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採線上報名
及投稿作品上傳,網址 https://reurl.cc/W46V1k,截止時間 110 年 4 月 30 日
(星期五)下午5:00截止。
八、評選:
(一)資格審查:作品字行數及相關規定由承辦單位審核。
(二)作品審查: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評審委員會
得於未超過獎金總額之情況下調整各類得獎名額。
九、得獎名單或入選名單公告:
預計 110 年 6 月下旬公布得獎名單於下列網站:苗栗縣政府網站
https://www.miaoli.gov.tw/;苗栗縣立圖書館網站http://lib.miaoli.gov.tw/
十、注意事項:
(一)送件作品概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保存底稿。
(二)徵文得獎作品交由主辦單位集結出版;出版時由得獎者校對並自負文責,
其著作權屬創作者,版權歸主辦單位,授權主辦單位重製、公開播送(映)、
網路傳輸等,主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光碟、有聲出版、
書報雜誌等)、保存、轉載和銷售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版稅。另配合政府
出版品電子書徵集得永久授權、不限授權數及全書授權。
(三)參賽者須以真實姓名參加,惟得獎作品發表時得以筆名替代。每人至多參加
兩類(夢花文學獎和苗栗縣文學集分別計列)詳簡章三,參賽者對評審委員會
所做決議,不得有異議。
(四)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兩投、抄襲他人創作或冒名頂替參賽,若經發現將取消
資格,公布姓名,追回獎金及獎牌,並依法究辦。作品若已進行編印、出版,
必須重新編製印刷等費用,由抄襲者全額負擔。
(五)基於提昇作品出版品質,獲選作品之字數、圖片或書名等,主辦單位及評審
委員具有建議、增刪權。
(六)送件徵選者視為同意本簡章之規定,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十一、經費來源:
苗栗縣政府編列預算。
十二、本徵選簡章經「2021 年苗栗縣第24屆夢花文學獎暨苗栗縣文學集籌備委員會」
討論,並經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三、對本簡章內容及活動,主辦單位隨時保有一切解釋、補充說明、修改、暫停或
取消全部或部分之權利。
十四、預定進度:
收件日期:公告日起至110 年4月30日止
評審日期:110年5-6 月
得獎(入選)公布:110 年6月下旬
頒獎(發表)日期:110 年11月底前
十五、預期效益:
(一)增加文學創作人口,培養苗栗文學環境。
(二)引領縣籍旅居外地人士重視及支持家鄉文學。
(三)鼓勵文學寫作,提升學生語文創作能力,增進文學涵養。
(四)提昇本土文學創作,有助於心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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