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臺北兒童藝術節 兒童戲劇劇本創作徵選辦法
https://www.tcaf.taipei/
一、 徵選目的:
為鼓勵更多創作人才投入兒童戲劇創作,提昇兒童戲劇水準,特辦理兒童戲劇劇本創作
徵選,以促進兒童戲劇之多元樣貌發展,達到藝術文化扎根之目標。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表演藝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三、 報名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
四、 獎項及獎金: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6 萬元。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4 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
以上各獎項,如經評審委員會決議無合適之作品,得從缺。
五、 徵選內容:
(一) 可導引兒童創造力及想像力之劇本。
(二) 主題及形式不拘,改編或自創均可,須為未曾公開發表之新創劇本。
六、 報名資訊:
(一)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1 日(二)23:59 止。
(二)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2022 年臺北兒童藝術節兒童戲劇劇本創作徵選
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
(網址:http://event.tpac-taipei.org/registration.aspx?id=99 )
七、 評選方式:
(一) 由本中心邀集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
(二) 徵選結果將於 2022 年 4 月公布於 2022 臺北兒童藝術節網站
(www.taipeicaf.org)。
八、 注意事項:
(一) 每人以一件作品參選為原則,劇本須以中文撰寫,劇本及報名資料不合規定者,
將不列入評選。
(二) 參選之劇本嚴禁抄襲或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法益,且未曾以任何形式
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作品,包括其著作內容之全部或一部,均不得於平面、
網路、社群媒體或以其他方式向公眾公開提示,亦不得於上開各類媒體重複投
稿、參賽。經發現有上述情事者,本中心將取消其參加資格,已經得獎者,將
追回獎金。若因侵犯他人權益而引發任何糾紛,由參選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概與本中心無涉。如因此使本中心受有損失,參選者應對本中心負損害賠償責
任。
(三)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屬於得獎者,惟為推廣優良兒童戲劇創作,得
獎作品需授權本中心得於國內外以任何形式(如上網、光碟、有聲出版、刊登
書報雜誌、數位典藏…等)於任何媒體、平台使用,本中心並另行議定給付得
獎人權利金。
(四) 曾入選「臺北兒童藝術節-兒童戲劇劇本創作」之得獎作品不能再次參選。
(五) 為推廣優良兒童戲劇創作,獲選劇本得獎人可再授權第三人公開演出,惟應於
演出相關宣傳物等標示「本節目為 2022 年臺北兒童藝術節-兒童戲劇劇本創作
入選作品」。
(六) 本專案之獎金須依稅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九、其他:
(一) 本辦法若有未盡之處,本中心有權修正,並於兒藝節網站公告,不另個別通知,
若有任何爭議,本中心擁有最終解釋權及裁決權。
(二) 如有疑問,請逕洽詢 02-2599-7973 分機 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