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後山文學獎徵文簡章
壹、宗旨
鼓勵文學創作,深耕文學土壤,推廣文學欣賞及寫作風氣,發掘和培植文學人才,建立後
山文學特色。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文化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
參、徵文對象、作品規格及撰稿須知
一、徵文對象
(一)不限國籍,惟須以繁體中文書寫。
(二)分社會組(社會人士及大專院校學生)、高中職組、國中組。
(三)各級應屆畢業生得自選組別擇一參賽。
二、作品規格
(一)徵選主題:
須以「花東」為書寫主題,內容不拘,如:人文歷史、多元族群、自然行旅、文化體驗、
美食、母語學習、親情等,題目自訂。
(二)徵選文類及字數:
1.分短篇小說、散文、新詩,共三文類。
(1)社會組:短篇小說3,000至10,000字;新詩30行以內,字數皆含標點符號。
(2)高中職組:散文2,000至3,000字,新詩30行以內,字數皆含標點符號。
(3)國中組:散文1,500字以內,新詩30行以內,字數皆含標點符號。
2.小品文600字以內,字數皆含標點符號。
(三)每人可同時參加不同文類,但同一文類以一篇為限,不得跨組參賽。
三、撰稿須知
(一)徵文作品一律以電腦word繕打,採直式橫書,標題置中,採新細明體 16 號字,內文
新細明體14號,固定行高 25pt,以 A4 規格紙張雙面列印,編列頁碼,左側長邊裝訂送
件。作品題目列於第1頁最前端,不需另印封面。
(二)作品不得署名、加註任何記號或圖畫,違者不予評分。(姓名、個人資料請填寫於報
名表)。
(三)參選作品請自留影本或備份,恕不退稿。
肆、報名方式
一、請詳細填寫報名表(附件1)及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附件2)、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附件3)、切結書(附件4)各1份。同時報名多類組者,需分別填具不同文類之報名表
及並附上開文件,連同作品1式6份裝入大於A4之信封,請以掛號郵寄至:104093臺北市中
山區長安東路二段52號10樓之3(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後山文學獎徵件小組)。
二、務必請於信封上加註「參選112年後山文學獎」等字樣(附件5),以利收件。
三、本徵件活動不接受親送作品,敬請注意。
四、郵寄前請確認文件是否備齊,缺件或資料不全者不予評審。
伍、收件期間
即日起至112年8月7日(一)止,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陸、評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由主辦單位審定。
二、採二階段評審,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複、決審,評審得視作品水準,決
議獎項從缺或增減錄取名額。
柒、得獎名單公告及頒獎典禮
一、預計於112年10月6日(五)前公布得獎名單。
二、擇期舉辦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捌、獎勵方式
一、短篇小說組錄取前3名、優選2名;高中職組及國中組散文、新詩類各組錄取前3名、
優選2名。
二、主辦單位頒發高中職組及國中組獲獎學生之學校指導老師獎狀乙紙。另學校或學校主
管機關得依相關規定給予指導老師及獲獎學生敘獎。
三、獎金及獎狀
(一) 社會組
1.短篇小說類:
第一名(1 名):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1 名):獎金新臺幣 6 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1 名):獎金新臺幣 4 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2 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獎狀乙紙。
2.新詩類:
第一名(1 名):獎金新臺幣 6 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1 名):獎金新臺幣 4 萬仟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1 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2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獎狀乙紙。
(二) 高中職組
1.散文類:
第一名(1 名):獎金新臺幣 4 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1 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1 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2 名):獎金新臺幣 8 仟元整,獎狀乙紙。
2.新詩類:
第一名(1 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1 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2 名):獎金新臺幣 6 仟元整,獎狀乙紙。
(三) 國中組
1.散文類:
第一名(1 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 5 仟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2 名):獎金新臺幣 6 仟元整,獎狀乙紙。
2.新詩類:
第一名(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 5 仟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1 名):獎金新臺幣 7 仟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2 名):獎金新臺幣 5 仟元整,獎狀乙紙。
玖、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資格若不符規定、偽造資格證明或以其他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報名,經查證
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二、參賽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
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不列入評選。
三、參賽作品不得於徵文期間至得獎名單公布前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即一稿多投),
且應為未在平面及電子媒體公開刊登、出版之作品,參賽人須簽署切結書,參賽作品不得
有抄襲、翻譯、改寫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形,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
及獎狀、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四、參賽作品如字數不符規定、字跡(體)潦草或影印模糊、辨識困難者,將不予評審。
五、參賽作品格式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合議認定之。
六、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於該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與非營利用
途下,授權予指導單位、主辦單位保有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利用、推廣(如
數位化、公布上網、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授權之權利。得獎人須簽署
同意書,且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及合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出版得獎
專輯時不另支得獎者稿酬。
七、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 ,取消其得獎資格,損害第
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若因作品抄襲致主辦單位名譽受損,主辦單位得追究其法
律責任。
八、得獎者務請於公布名單並接獲通知後一週內提供作品電子檔,僅允許訂正錯別字,不
得修改內容,以利後續出版得獎專輯事宜。
九、得獎專輯於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1冊。
十、獲獎所得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二代健保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獎金預計於頒獎典禮後匯入得獎人指定帳戶,得獎人須負擔匯款匯費,並自獎金中
扣除。
十二、得獎者應配合出席頒獎典禮,惟不另補助交通及住宿費用。
十三、參賽者應詳讀簡章規定,報名時視為認同本徵文辦法。
壹拾、徵文簡章下載
一、請至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網站/首頁/便民服務/下載專區。
http://www.ttcsec.gov.tw/
二、洽詢電話:
1.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089-322248分機206 鄭先生
2.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06-263-2155 莊小姐
壹拾壹、本徵文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隨時保有一切解釋、補充說明、修改、暫停
或取消全部或部分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