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orqios (詩人Q)
2024-06-08 04:08:102024屏東文學獎簡章
一、 目標
深耕文學土壤,鼓勵文學創作,扶植具發展潛力之文學創作人才,增進文學寫作風氣,創
造屏東縣豐富多元的文學作品。
二、 報名方式及收件日期
採網路報名或紙本郵寄,請參選者擇一方式報名即可。
(一) 網路報名
1、 請連結至「2024屏東文學獎線上報名系統」(
https://forms.gle/phM8yD54XhfWg9e9A ) 填寫報名資料。
2、 填寫報名資料時,請同步上傳參賽作品PDF電子檔及相關附件至報名系統。
3、 投稿作品一律不可抽換或退件,也請不要重複報名上傳資料。
(二) 紙本郵寄
1、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官網最新消息下載報名表及授權書,或屏東縣立圖書館總館1 樓服
務台索取。
2、 請填妥相關報名表格及授權同意書1份,連同作品一式5份,掛號郵寄「104093臺北市
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52號10樓之3,屏東文學獎收」,信封並請註明「徵選類別」。
3、 洽詢電話:02-2543-1636轉11高先生。
(三) 收件自113年5月1日起至 113年 7 月31日止,網路報名開放至當日 23:59,紙本郵
寄報名以郵戳為憑。
三、 徵選主題
(一) 兒童文學、新詩、散文與短篇小說類是以「我與屏東的故事」為主題,以自身在屏
東所發生的趣事、生活經驗或是成長過程、旅遊途中所發生的各種故事等,藉由文字述說
在屏東的酸甜苦辣。
(二) 創作獎助類的主題不限。
(三) 青春文學類以「南國的風」為主題,青春學子如同南國的風,溫暖而不炙熱,也如
同南國的風吹向世界各地,期許新生代的學生們,對於自身的未來能如同南國的風,吹向
各地、各界與各種可能。
四、 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一) 兒童文學、新詩、散文與短篇小說:
文體
獎項 名 額 獎 勵 作 品 規 格
兒童文學首獎 1 獎金新臺幣6萬元 獎座1座、得獎作品輯5本
˙文體不拘
˙童詩及童謠以6首為1組投稿
˙其他3,000字內
評審獎 1 獎金新臺幣4萬元
佳作 2 獎金新臺幣3萬元
新詩 首獎 1 獎金新臺幣6萬元 40行以內
評審獎 1 獎金新臺幣4萬元
佳作 2 獎金新臺幣3萬元
散文 首獎 1 獎金新臺幣12萬元 2,000~4,000字
評審獎 1 獎金新臺幣8萬元
佳作 2 獎金新臺幣6萬元
短篇小說首獎 1 獎金新臺幣13萬元 6,000~12,000字
評審獎 1 獎金新臺幣9萬元
佳作 2 獎金新臺幣7萬元
(二) 創作獎助
鼓勵並培養優秀及具潛力之文學創作人才,開展書寫的可能性及多元性,營造優質充沛的
創作環境,奠定屏東文學基礎。
名額 1名
主題 不限
文體 散文、小說、新詩、報導文學等皆可,惟文體須單一。
創作規格
1、 詩詞體裁40首以上,共1,000行以上。
2、 其他文體5萬字以上。
獎助給付及計畫期程
1、 獎座1座。
2、 創作獎助金新臺幣25萬元(含照片使用費),分次給付:
(1) 113年11月期中審查:完成創作進度40%,經審查通過給付新臺幣10萬元。
(2) 114年4月期末審查:
A. 完成創作進度100%,經審查通過給付新臺幣15萬元。
B. 審查重點為撰寫期程及是否偏離寫作計畫大綱。
申請
資料
1、 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
2、 創作獎助計畫表5份。
3、 個人簡歷及過去作品目錄。
4、 創作計畫部份作品:
(1) 小說、散文、報導文學等至少12,000字,新詩至少10首。
(2) 提供審查之作品不得於入圍名單公布前發表。
(3) 請檢附參選資格相關證明文件(請參照第五點參選者資格檢附資料)。
(三) 青春文學:
文體
獎項 名額 獎勵 作 品 規 格
新詩 首獎 1 新臺幣8千元 獎狀1只、作品輯3本 30行以內
評審獎 1 新臺幣5千元
佳作 5 新臺幣3千元
小品文 首獎 1 新臺幣1萬5千元 2,000字以內
評審獎 1 新臺幣1萬2千元
佳作 5 新臺幣8千元
五、 參選者資格
(一) 各文類參賽資格:
1、 兒童文學、新詩、散文、短篇小說類: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者
。
2、 創作獎助類:符合下列其中一項即可。
(1) 設籍屏東縣縣民。
(2) 出生於屏東縣。
(3) 曾於或現於屏東縣服務者。
(4) 曾於或現於屏東縣就學者。
3、 青春文學類:
(1) 13-18歲之自然人。(中華民國95年1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區間出生)
(2) 需於屏東出生、設籍於屏東或是就讀於屏東學校的學生(三項條件,符合其中一項即
可)。
(二)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及承辦單位同仁不得參加。
(三) 創作獎助當年度得獎者2年內不得投稿同一獎項,其餘徵選類別首獎3年內不得參加
同一類。
六、 評審方式
(一) 匿名評審。各徵選文體均採初審及決審二階段進行;初審為資格審查,決審聘請作
家或專家學者評審。
(二) 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七、 注意事項
(一) 作品投稿規定:
1、 作品必須未於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公開媒體發表。
2、 翻譯作品、已參加比賽得獎、已獲文學補助之作品、或已輯印成書者,不得投稿。
3、 作品不得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或文學補助申請。
4、 違反上述1-3點規定者,將撤銷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座或獎狀等相關得獎證明
資料。
5、 創作作品請以A4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標楷體14級字,需編頁碼,以迴紋針固定,
勿裝訂,雙面列印一式5份送件。
6、 具中華民國國籍請於報名表浮貼身分證正反面,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請提供居
留證。
(二) 有以下情形者,取消參賽資格並不列入評審且不另行通知:
1、 非以中文創作,每人每類超過1篇,或以創作獎助計畫內容同時投稿其他文類。
2、 每件作品投稿者超過1人,或以共同創作作品參賽。
3、 未依簡章相關規定送件者。
4、 創作作品標註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影響評審公平性者。
5、 投稿字數未達規定者。
(三) 得獎者獎金依財政部規定扣稅,非中華民國國籍者,須依我國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四)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作者與屏東縣政府共享著作財產權,本府得以有
在任何地區以合理方式利用、轉授權該著作進行非營利推廣之權利。
(五) 若發生著作權授權書簽署內容不實之情事,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
得獎資格、追回稿酬及獎座,並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投稿者往後3年不得參加屏東文學
獎,且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六) 得獎名單預計於113年9月底公告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最新消息,頒獎典禮時間
地點另行通知。得獎者以專函通知,餘不另行個別通知。
(七) 投稿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八)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後另行公布。
https://www.cultural.pthg.gov.tw/library/News_Content.aspx?n=AF3B1C001CA6BAC5&
s=8BCED90B9D0D3F0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