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為一些提醒,關於實現電競夢想,募款固然為可行方案之一,
但是「公然在PTT上面募款」是另外一回事,行為前必先三思。
● 337 4/06 longbow2 □ [公告] 請留意"志工"與"募款"之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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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JG61XyW (Announce) [ptt.cc] [公告] 請留意"志工"與"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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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使用者注意,
於本站"徵求志工"或"進行募款"活動,
應符合我國法律之規範。
進行募款,
應符合"公益勸募條例"及相關法令之規定,
方可進行,
未依法令不得私自募款,
並請使用者小心詐騙行為。
未符合相關法令之文章,
板主得予以刪除,
若另外個別板規有相關規定,
亦得給予適當處分。
PTT 法務部
附註:
公益勸募條例
第 5 條
本條例所稱勸募團體如下:
一、公立學校。
二、行政法人。
三、公益性社團法人。
四、財團法人。
各級政府機關 (構) 得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不得
發起勸募。但遇重大災害或國際救援時,不在此限。
第7條
勸募團體基於公益目的募集財物 (以下簡稱勸募活動) ,應備具申請書及
相關文件,向勸募活動所在地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
勸募活動跨越直轄市或縣 (市) 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前項申請許可及補辦申請許可之程序、期限、應檢附文件、許可事項及其
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2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制止仍不遵從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罰鍰,並公告其姓名或名稱、違規事實及其處罰;經再制止仍不遵從者,
得按次連續處罰:
一、非屬第五條規定之勸募主體發起勸募。
二、勸募活動未經許可。
三、勸募活動之許可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仍為勸募活動。
四、逾許可勸募活動期間,仍為勸募活動。
前項罰鍰,於勸募團體或其他法人、團體,併罰其負責人或代表人,並公
告其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