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版規

作者: superberry (超級莓)   2014-07-09 22:19:12
本人依據站規如下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四章 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
使用者對於板主或小組長關於下列事項之管理,得依本規則提出建議:
一、板規或群組規範之內容。
二、精華區及進板畫面之編輯。
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作者: thegodofding (Ding)   2014-07-09 22:22:00
一個也叫群 國文老師表示難過
作者: iloveyou5555 (?)   2014-07-09 22:26:00
我可以解釋成板務方等於版主群^_^
作者: thegodofding (Ding)   2014-07-09 22:26:00
啊啊 有人出來講公道話了臉腫腫的
作者: BigHeadDoggy (大頭狗仔)   2014-07-09 22:29:00
下台plz
作者: aegis7129731   2014-07-09 22:42:00
小心釣魚 嘿ㄟ
作者: victor800319   2014-07-09 22:54:00
我可以解釋 一個人可以代表整個國家 太神啦
作者: YuenYang5566   2014-07-09 23:01:00
板主群=板務方   BY C摳=我是板主我就不用跟其他版主討論^^
作者: mickycharlie (froggyfroggy)   2014-07-10 15:51:00
想聽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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