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orain (虎懶)
2014-07-12 00:11:12被告們要感謝李阿萬
第一時間站內信通知被告
(先不論到底有沒有告)
不然被告還真的不知道已經被告
等收到傳票時 要備份
才發現 自介文 早就被原告用版主權限 先解M再自刪
證據全無 一頭霧水...一整個被動
傳票未到 要求和解金額先到阿~~~ 嚇死人了
還好有阿萬萬好心提醒
讓被告們適時去翻找.備份
仔細想想 我對之前自己對阿萬萬的酸言酸語
感到 抱歉
並在此跟他道歉 致上10萬分的歉意
以下 不論推.箭頭.噓
"理阿萬萬 好棒棒!!"
第1.10.20.50.60.順位者 小弟500P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