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口口"

作者: Pellaeon (秋風孤劍李鴻章)   2014-08-27 23:17:57
本來我跟奈米認為 這沒什麼
反正就是一種個人特色 不管他人接受與否
但現在發現每次只要出現"口 XXXXX"的推文 一定歪樓 各種怒噓
甚至有人現在無聊當有趣 開始發口口文
有人提出魔獸版= =之亂 投票的案例
我個人認為沒有必要如此公審
因為版規其實是有相關規定
B2【洗板】
連續發文、推噓文內容中相似度高,或無建設意義內容的文章,
以致於影響閱讀者。
我認為"口"的使用已經嚴重影響閱讀 甚至會造成歪樓與論戰 實在不妥
這是由好幾篇文章底下的推文得出的結論(如檢舉版#1Jwti3Lp所提及)
當然不限那幾篇 但連續好幾篇已經造成版眾的反感
進而衍伸 那如果開頭用髒話 或者其他符號能否??
關於這點 我得出的結論是 還是以該文的推噓文來判斷
如果眾人皆無視他 不當一回事 那自然不需要特別提出
但事實便是 每當這種行為的出現 變造成眾人的不舒服以及討論串主題嚴重地偏離
於是 我認為 此類行為第一次應以B2處理
若再犯 則以鬧版論 最高可處永久水桶
而這種行為 其實其實是極少數始作俑者
這次就先抓帶頭 依版規略施小懲
版主們也都是寬厚之人 不會把水桶當娛樂
但也請大家自重 再犯可就沒得商量了
duolon 多篇文章使用引人觀感不佳之推文方式 已影響多數版眾閱讀與回文 B2
iconforhire #1J_Tm69A 明顯模仿duolon 理由同上 B2
上面兩位各水桶七天 下次再犯E項鬧版處理
附帶一提 關於下面這項版規
A4【未經同意修改推文內容】
修改推文本身不觸犯板規,但須經當事者同意,而刪除不在此限。
後面那句刪除不在此限 是西摳後來改動的
現在我想將此刪去 這其實頗不合理
想問問大家對此的看法
作者: ohmygod18812 (銅李星)   2014-08-27 23:19:00
爽XDDDDDDDDDD
作者: wayne8881025 (wusweet)   2014-08-27 23:19:00
爽ㄏㄏ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7 23:20:00
讚!正義必得伸張!!!
作者: tino89511992 (tino0721)   2014-08-27 23:22:00
太爽啦
作者: YuenYang5566   2014-08-27 23:30:00
口只是一個符號 你用其他符號洗就是一樣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7 23:37:00
這是討論區,本來就應該以大家的閱讀品質為重版主幹得好
作者: lovesnow1990 (冰心之月)   2014-08-27 23:39:00
德正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7 23:39:00
無意義的推文就是影響閱讀啊 請問那個"口"有啥意義沒意義的話 推廢文跟發廢文就一樣啊 被檢舉活該@b2202761 你先說那個 "口" 有啥意義?@b2202761 沒意義的話,跟發廢文是不是一樣@b2202761 推/發廢文可以啊,被檢舉就不要怪別人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7 23:49:00
這有點麻煩,我覺得類似用語應該要投票決定
作者: h41413214321 (Grenade)   2014-08-27 23:50:00
口 版主英明 支持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7 23:50:00
我覺得跟版主說的一樣嘛~你要推/發廢文可以啊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7 23:51:00
畢竟很難界定他人觀感不佳跟個人言論自由的分際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7 23:51:00
影響到多數人的閱讀習慣就不行,特別是沒意義的文字那請問 "口" 到底有啥意義?個人特色 != 有意義
作者: h41413214321 (Grenade)   2014-08-27 23:53:00
口 加"口" 應該是想要凸顯自己的發文吧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7 23:53:00
跟主題無關的文章可以劣退,那推文不是也一樣?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7 23:53:00
他一個口 後面沒有有意義的推文?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7 23:54:00
你能說出那個"口"跟文章主題有啥關聯我就贊成你後面推文不管啊,我問你那個"口"有啥意義推一些沒意義的符號,跟發廢文有啥兩樣?水桶七天就等於規勸了吧,又沒多嚴重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7 23:58:00
不悅? 有幾個人不悅? 你有計算過?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00:00
拘留跟水桶相提並論 各種護航 XDDD版規明明就有,哪裡沒講過?連續發文、推噓文內容中相似度高,或無建設意義內容那些護航的可以跟我說 "口" 到底有啥意義嗎???B2哪點不符合???你們要護航的可以先說 那個 "口" 有啥意義嗎?連續推無意義內容不就符合B2???你說標記,那請問有啥意義???
作者: h41413214321 (Grenade)   2014-08-28 00:04:00
口就是想要人家注意到自己的發言所做的標記 錯在哪?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05:00
那叫個人風格,可以啊,跟耀揚一樣你可以發廢文但是廢文被檢舉跟主題無關要求刪除就是你活該
作者: h41413214321 (Grenade)   2014-08-28 00:06:00
比起爭這個口不口的 重點應該擺在所表達的內容吧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08:00
又沒人反對他後面的內容,他不要"口"就好啦說不定覺得影響閱讀的人佔大多數OK啊,你可以建議版主弄一個是否允許無意義符號推文的投票@fleeaaa 麻煩不要嘴砲,趕快寫信去給版主建議
作者: luckyman8078 (請用真名)   2014-08-28 00:12:00
看到某人那種沉默多數的言論就很噁心 當這裡有三寶?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12:00
通過的話我也很開心,ftp:// http:// telnet://我符號都準備好了,超有個人特色推文那麼多,你當版主是神喔 XDDDD你講得這麼有道理,卻不敢寄信給版主建議投票???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14:00
chrisjohn214你的???三個有什麼意義? 問號一個就夠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15:00
"強調"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15:00
你造成版眾不悅了 你怎不自請水桶?
作者: luckyman8078 (請用真名)   2014-08-28 00:15:00
傅立葉根本政客 敢放話不敢求證 可惜這裡少無腦人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16:00
1.???有意義 2.好像沒連續多次這樣推
作者: h41413214321 (Grenade)   2014-08-28 00:16:00
樓上XD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17:00
沒連續多推? 你至少推四次了每個跟幾個有什麼關聯? 你判定標準是什麼?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17:00
跟多隆比起來算很少吧?才四次……
作者: luckyman8078 (請用真名)   2014-08-28 00:17:00
放個煙霧彈浪費大家時間 明天這件事也當沒發生過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18:00
四次算少? 你造成我不悅了啊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18:00
teddy 你要是對???有意見,你寫信檢舉我啊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19:00
我推幾十個推文,才四個你就說連續,真好笑 XD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19:00
見啦
作者: luckyman8078 (請用真名)   2014-08-28 00:19:00
造成不悅就檢舉 講這麼多廢話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20:00
腦修起手式? 你認識我? 你幾歲了?開始幻想腦補?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20:00
?跟口也能相提並論……你國小沒畢業嗎?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21:00
你國小沒上過國文課?不知道這叫問號?
作者: luckyman8078 (請用真名)   2014-08-28 00:21:00
原來你根本沒不悅啊 又不是版主雙重標準 來當小丑??
作者: h41413214321 (Grenade)   2014-08-28 00:21:00
小心釣魚喔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21:00
怎不能相提並論?你說造成不悅,你投票過? 定過標準?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22:00
我知道叫問號啊!你沒上過國文課?國文課用三個問號?無腦反多隆的就直說啦!不然你提個證明說多數反口啊
作者: h41413214321 (Grenade)   2014-08-28 00:23:00
多數是多在哪裡? 我怎沒看到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23:00
我想強調問號的語氣不行?你叫國文老師來檢舉我啊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23:00
不愧是無腦反多隆者,直接扣帽子鬧板我說得很明白啦!我從不反對無意義的口頭禪,我只反對沒有經過投票就直接判定不愧是無腦反多隆者,果然各種腦補幻想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25:00
那你寫信去請版主投票表決嘛……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25:00
乾你們屁事?我回應版主關於版務的意見,你要回的阿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26:00
每個人都說要投票,結果沒人寫信給版主
作者: luckyman8078 (請用真名)   2014-08-28 00:26:00
別亂扣帽子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26:00
意見只能寫信告訴版主? 那你在這篇回應什麼?你幾歲了啊?你知道一個人的主張跟行動有先後順序?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27:00
這邊贊成版主直接桶多隆的是多數喔那按照你的說法,回應好想都支持桶多隆耶像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28:00
說法? 我的說法從來就只有投票啦!你沒上過國文課?
作者: luckyman8078 (請用真名)   2014-08-28 00:28:00
對判決有爭議寄信比推文有效 大不了投票 別亂扣帽子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29:00
多隆的行為的確違反B2,連續無意義推文啊……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29:00
重不重要又如何?你幾歲了?自己有意見就要表達不懂?
作者: luckyman8078 (請用真名)   2014-08-28 00:29:00
誰亂扣帽子 從頭到尾沒聚焦的不都是teddy大嗎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30:00
喔,那你的意見很爛。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30:00
因為無腦反多隆者,從來都不會看我一開始的推文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31:00
那請問你有看板規B嗎?連續無意義推文可以水桶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31:00
我的意見很爛那是你覺得,我不在乎多隆的每個口後面沒有任何正常意見?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32:00
沒差啊,反正多隆被水桶就是爽 XD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32:00
你看到無腦兩個字,是因為無腦反多隆者不會看到他們自己各種幻想別人惱羞、跳針的扣帽子用法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33:00
口字本身沒意義,但他的每句推文都有意義
作者: h41413214321 (Grenade)   2014-08-28 00:33:00
口的意義就是想要人家注意到自己的發言所做的標記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33:00
沒人反他後面推文,大家都反那個"口"而已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34:00
注意到自己那叫個人特色好嗎?有啥意義?你的國文老師有教過你"口"是什麼標點符號?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34:00
個人特色為什麼要有意義? 他每句推文都很有意義我說口字沒意義,但是他每句推文都有意義多隆哪句是無異議推文 說出來啊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35:00
請問國立編譯館哪本教科書還是網路有教過"口"這符號OK啊,所以連續推"口"不就是連續推無意義內容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35:00
chrisjohn不愧是跳針反多隆者,誰說過口是標點符號?
作者: luckyman8078 (請用真名)   2014-08-28 00:35:00
個人特色影響閱讀 所以b2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36:00
yellout你看不懂中文就不要出來說話,我從頭到尾只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36:00
你慢慢辯啦,反正"口"就是沒意義,多隆就是違反B2
作者: luckyman8078 (請用真名)   2014-08-28 00:37:00
雙重標準 無腦反多龍 這些論點都是我們做夢嗎= =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37:00
為啥一定要投票?推文回應不算嗎?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37:00
B2桶無意義推文,多隆整句推文哪裡沒意義?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38:00
啊你不是說推文也可以討論版務,我看大多推文都贊成
作者: h41413214321 (Grenade)   2014-08-28 00:38:00
個人支持加口無罪 可是內容要有意義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38:00
推文夠正式?chrisjohn214不愧是反多隆者,推文是討論,投票是共
作者: h41413214321 (Grenade)   2014-08-28 00:39:00
不管加不加口 可是內容無意義 就該統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39:00
決你連這也不懂
作者: luckyman8078 (請用真名)   2014-08-28 00:39:00
teddy不如提供一些資料來支持你的論述吧討論 共決這個說法我倒是第一次見到 我以為有共識決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40:00
你遇到一個情況不確立制度,只會說沒桶其他人?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40:00
你對版規有疑問,你自己想辦法去要求投票表決啊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41:00
很抱歉耶 我的推文就是要讓版主看到,就是在想辦法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41:00
這邊看起來,大部分的人都覺得有。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42:00
在我看來 沒有耶 他整句推文是有意義的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42:00
你覺得沒有,麻煩你透過其他管道去上訴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43:00
teddygoodgoo 問題他每句推文都有"口"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43:00
連版主本文都說,是影響他人閱讀,你們只能跳針無意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44:00
無意義推文就廢文嘛,就影響閱讀啊,這不是一樣?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44:00
對於是否影響版眾閱讀,要投票決定悲哀,你連無意義推文跟影響閱讀都不懂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46:00
我覺得,台中市要不要蓋BRT應該投票決定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46:00
悲哀的反多隆者還是在跳針
作者: YuenYang5566   2014-08-28 00:47:00
無腦護航者 — goo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47:00
你有看到公告下面寫說,版主認為影響閱讀?而不是因為他無意義推文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47:00
你想投票,就去請願、或者透過PTT站務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48:00
反多隆者開始國中生用法了? 好啦好啦~你贏了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48:00
如果每個人說投票就投票,那不就天下大亂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49:00
chrisjohn你國小以上過國文課嗎?你不懂意願有強弱?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49:00
你堅持一定要透過投票,麻煩你去找站務甚至檢舉版主所以你意願薄弱到在這邊打嘴砲嘛……
作者: YuenYang5566   2014-08-28 00:50:00
來投阿幹 你去申請投票 然後我再來看打臉 ZZZZ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50:00
投票輸贏很重要?
作者: YuenYang5566   2014-08-28 00:51:00
喔 現在又不重要了 頗ㄏㄋ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51:00
你好可憐,我支持用投票,就是因為覺得這純粹是口禪,至於會不會影響大眾閱讀,就給大眾判定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52:00
"teddygoodgoo: 這.....我覺得類似用語應該要投票"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52:00
這兩句有什麼問題? 無腦反多隆者?
作者: YuenYang5566   2014-08-28 00:52:00
交給大眾判定不就投票? 投票結果又不重要?你要不要先去尻尻冷靜一下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53:00
你好悲哀,我說的是我可以接受投票的結果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53:00
"我覺得應該要投票決定" => "投票輸贏很重要?"
作者: YuenYang5566   2014-08-28 00:53:00
多龍是誰?很重要嗎?重要的是它的行為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54:00
那你覺得一定要投票表決的話,你去站務版請願嘛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54:00
chrisjohn一看就是689的支持者,連必經程序
作者: YuenYang5566   2014-08-28 00:54:00
你覺得少數人就去申請投票剛不是講了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55:00
ember240我知道你公民課不好,所以我來教你
作者: YuenYang5566   2014-08-28 00:55:00
然後要投票又說結果不重要 Z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56:00
我懂啊,所以你意願薄弱到不肯行動嘛……你意願很強就會去採取行動啦,不是在這打嘴炮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57:00
我的意願沒有強到自己去研究投票如何進行,但是我在這裡表達我的意見給版主看
作者: YuenYang5566   2014-08-28 00:58:00
你的意見=反口=反多龍=無腦=應取消判決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0:58:00
你自己都說意願薄弱了,又想說服其他人 XD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0:59:00
不愧是無腦反多隆者,我只說我支持用投票決定
作者: YuenYang5566   2014-08-28 00:59:00
但是結果不重要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1:00:00
問題是大部分的人都覺得不用投票決定啊……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1:00:00
你的大部分不是我的大部分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1:01:00
這邊也都贊成你去跑投票的流程啊……有人反對嗎?
作者: YuenYang5566   2014-08-28 01:01:00
她媽多龍是誰根本不認識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1:01:00
可憐的kamitim,你可以先看看我被扣多少帽子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1:02:00
thebluesta如果看不懂推文,你可以從第一行慢慢看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1:02:00
我跟你說啦,你在這裡打嘴砲 等於 贊成我們直接桶他
作者: YuenYang5566   2014-08-28 01:03:00
反口=反多龍 我覺得你比較像689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1:03:00
你好像不懂版主會看推文?如果版主也認同我,他自然會去弄投票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1:05:00
因為你們不懂支持同性戀,跟跑去同性戀大遊行的差異大部分?你們數來數去也就不到10個,在這4000人的板有多少?kamitim你好像不懂譬喻?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1:07:00
紙上談兵、坐而論道、不切實際,就是形容T先生這種
作者: teddygoodgoo (默)   2014-08-28 01:08:00
說明意願的強弱而已ember240一直以來都是你們先在戴帽子別人護航的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1:09:00
那很抱歉,有人去站務版直接要求版主桶多隆他的意願比你強烈,已經上街遊行了所以強烈的意願已經傳達到版主耳朵了就是因為意願有強弱之分,所以版主聽到強的而不是你這種薄弱的,如果你想改變,請採取各種方式而不是這種紙上談兵、坐而論道、不切實際的作為
作者: YuenYang5566   2014-08-28 01:19:00
好啦~你是沉默的多數~我們是少數~口以嗎~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1:20:00
可惜,我的中鋼多隆體字型都練了一個下午空有一身功夫卻沒有發揮的機會了,真難過……
作者: yellowyellow (深黃色)   2014-08-28 01:30:00
正直與善良回來了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1:30:00
還有ロ 4.日文我也是看了多隆的推文才想到的 XD感謝你把他補完,太感動了XD
作者: michael0728n (蒜˙遠古)   2014-08-28 02:27:00
當事人同意可刪阿 可是現在好像可隨便刪 不合理
作者: calvin301301 (七索)   2014-08-28 08:59:00
作者: qkeeptalk123 (賣克GG)   2014-08-28 09:02:00
你覺得沒影響到你 但事實是板上大多數人都覺得被影響 會影響板友使用不能桶 那版規乾脆都廢掉算了尊重?是誰不尊重誰?他是第一天這樣嗎?版友好言相勸他有給過尊重?? 不要笑死人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4-08-28 09:46:00
"口"本身就是無意義嘲諷推文……什麼叫無意義,就是你把口拿掉也不影響前後文你覺得多隆無辜,那請你說出"口"跟前後文有啥相關?不相關就是連續推廢文,就是違反版規可以桶,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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