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可以做到的改變

作者: godshibainu (神柴)   2014-09-22 14:27:59
只說可行性高的方法,所以一定不夠完美,但至少比較可能做到
1.退出GPL,成立比LNL高一級的聯賽,採現場線下賽,Sx名額台灣取一席。
(1)不是多嫌東南亞,越南S5應該會很強,但其它國就算了吧,未來還會有個印尼,這分
  明就是要台灣去當陪練好拓展市場,既然要退出GPL,就得有捨,可能的二席就一定得
  犧牲掉。
(2)現場線下賽勢必平常就得做,這對養成心態和剋服緊張壓力一定有很大幫助,HKA二支
分隊本就台灣人,PASA原本S4持續要在台灣打只因簽證出問題,我想鍾培生有那個錢
  有那個心讓HKA本隊5人+Toyz紮在台灣打,丁皇跟史丹利也可以不必常跑香港,HKA全
員大集合,管理訓練也方便很多,CGA就看它們願不願意,不願意就算了,看要不要跟
EP繼續打非現場的LNL次級聯賽。
(3)G社要跟其它電競公司,甚至博斯無線談合作,在台灣找出並共同承包一個中小型的會
  場來當執行現場賽。
2.規定職業電競公司要有分級制,要用規定的!
(1)現在各公司幾乎都有一、二隊,只需額外建立練習生制,你說練習生薪水?練習生住
宿?練習生場地?練習生資質?那不必管!G社只要規定需有分級,各公司想給練習
生多少薪水?想給練習生住宿或通勤?找到的練習生資質如何,那由各公司自己傷腦
筋。
(2)為什麼要規定?因為要健全環境一點只能強制規定,我想現在檯面上甚至包含Machi,
都不至於建立不起練習生,差別只在你對練習生超乎尋常苛刻的話,就未必找到合適
的人。
(3)練習生一方面可以讓各隊首發選手有刺激效應,一方面可以讓每年的大專、國高中聯
賽有潛力的新秀不至於打完就沒沒無聞消失,各隊也可將此當成農場,進行隊與隊的
人材交流,利用此來當成隊與隊交流的籌碼,也就不至於像AHQ還得臉書喊話希望TPA
可以來團練的問題。
3.不是絕對必要,但狠一點是可以規定,就是規定每隊至少要一員外籍選手或教練:
 不管是歐美韓中,只找一員對公司的資本上應該可以負擔的起,不得不說,這個人作用
 有一部份是用來接軌世界,但若有材有料的厲害,自然是上選。
目前我是覺淂做到以上這樣就夠
作者: Luciferspear   2014-09-22 14:31:00
AHQ和閃電狼真的很屌跟那啥遊戲什麼子還有什麼義派來的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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