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HKEsports 新聲明

作者: godshibainu (神柴)   2014-10-08 22:33:09
AHQ聲明:
一、HKE與我司協調商談後,ahq團隊決定無條件轉讓GoDJJ與Awei優先續約權。
HKA聲明:
二、本公司從來沒有參與商討或協商。
三、本公司從未聽聞任何無條件轉讓的待遇,僱用選手一事純屬本公司決定和該選手之
意願。
四、本公司從未需要任何其他公司同意轉讓之條款,所謂的優先續約條款毫不影響本公司
僱用該選手。
五、本公司清楚了解自己的法律權利,但有鑑於臺港電競業正在健康發展、日益進步,
本公司必須要全力專注於推動電子競技產業,不希望傷及行家中的和氣,故暫不行使追究
的權利。
看起來HKA自認比AHQ更了解法律,才會發表這種聲明。
也認為若依法追究,可以有追究的權利,只是暫不行使。
想請問懂法律的大大:
1.我相信AHQ和HKA都不會平白說空話,兩方溝通一定有,只是AHQ認為是協商,HKA不認為
所以可能就是所謂的因為沒正式?沒白紙黑字?沒會議紀錄?等等的關係,AHQ可能只
是電話或視訊等的溝通(純屬個人臆測),這樣不算協商過?
2.應該是有優先續約條款這種東西吧?!兩方都沒有否認過有這種東西,那這種東西是否
 有約束法力能約束選手逕自與他它公司,或它公司私下與合約未到選手之間的聯繫?而
 若要續約,選手是否沒得第二個選擇?但選手已有決心,AHQ也願成人之美故不阻撓?
 畢竟強人所難留下的選手也不會盡心盡力吧。
3.第二點算不算得上是一種轉讓?若第二點成立,AHQ可能認為我這是無條件
轉讓,HKA卻認為沒有這種轉讓說法的空間。
個人猜測AHQ可能做法比較人情世故台灣風,碰上英皇法律細節風的香港人有點好心被雷
"尖"吧?!
作者: money1992922 (阿哭哪媽踏踏)   2014-10-08 22:53:00
AHQ要不要出來講啊 都被講成這樣了約到了怎麼還轉讓給AHQ? 爽鑽?
作者: Luciferspear   2014-10-08 22:59:00
至少這件事情很麻煩可以確定 不然UDJ之前那邊不能談@lovew811159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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