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dwdada (Ravior)
2015-03-04 21:05:09推文有人說reddit上有人爆HKES的掛
一共有兩篇
標題叫 The ugly truth about HKES - Toyz's team
http://ppt.cc/jVs2 Ep1
→ hank530 : EP1(第一集)抓馬http://i.imgur.com/Cl68RsQ.png 03/04 21:40
感謝hank大提供
http://ppt.cc/fd1e Ep2
第一篇就是上次電競周刊爆的那篇的延續
裡面談到GPL的獎金沒有拿到
對待選手很差之類的
而第二篇裡面勁爆的點在於HKES老闆和蟹老闆的互動
內容在說HKES在未經Ziv同意用Ziv的名子登記了一家公司
去取得一些利益和解決簽證問題
而Ziv離隊之後,HKES覺得這家公司沒用了,要Ziv這家管理公司的錢
一年約好幾千美金..
http://i.imgur.com/0q0QNzB.jpg
我是還沒全部看完
不過看來鐘老闆之前說的謠言
已經越來越不像謠言了..
http://ppt.cc/Jdcp
鐘老闆在fb後續回應
蟹老闆您好,感激閣下在晚輩訓斥自家公主大人期間作出關注及留言指點,實在榮幸,遺
憾是可能老闆貴人善忘專注打理公司品牌「飲潮」,所以老是把晚輩的名字寫錯,話雖如
此,但仍藉此機會先向老闆拜個年,並祝新年快樂,一團和氣! 我們的友好基於對電競業
的熱誠,今日不幸發生些少誤會,主因是選手拒絕為自己開設的的公司繳付政府規定的費
用,由於當時人未肯深入了解情況之餘,更堆砌大堆文字在網上平台發布,我實在為閣下
憂心。每當人在未明自己權限和責任之前就刻意將事情過份戲劇化,小題大做,引人注意
,造成輿論和流言,但最后弄清事情後發現在情在理也是自己理虧,怡笑大方,我都會感
到傷心。Annual return 責任誰屬這些屁孩也有的商業常識,經驗豐富的閣下怎會不知道
?當初大家商議認為開公司是解決問題的良策,閣下舉腳讚成,促成其事,如何今天又裝
作天真小男孩將當初的恊議忘記,將自己的責任推得一干二淨?要知道,選手們都是在清
清楚楚了解文件內容下簽約的(請不要把選手們形容成智障好嗎?). 我一直竭力保存行家
的面子。我想,閣下不是不但想把annual return的責任推給別人,連保存自己面子的責
任也假手於人吧。如閣下真的忘記了當初雙方的共識,請容我在此重申:
為避免觸犯法律,故建議選手在港開設公司方便處理財務問題,絕對是合法的行徑(事實
上大家的初衷就是為了遵守法律),最終我們更為選手支付了數千元開設公司的費用。如
非為選手利益着想,為何要花費人力金錢開公司?
選手已清晰了解在港出賽所面對的情況下,私下找來商務代理開設個人的公司,並親自簽
字完成有關手續,確切擁有自己的公司。現在才說不知道,未免太難令人信服。
而到今日,面對有關選手及其公司的去向問題,現時可供選擇的途徑有二,現提供給閣下
作參考。
1. 選手可讓他的公司繼續運作,待有機會再來港作賽時方便處理財務問題,大前題是,
每間香港開設的公司必辦理周年申報表,和須繳付千多港元的費用以維持公司合法經營的
權利,由於這公司由選手私自擁有,與我們絕無半點關連,該筆費用理所當然地要由選手
要繳付。
2. 選手可選擇讓他公司停止運作,結束營業和不再營運,而結束公司的費用需由選手自
行負責,履行身為公司負責人的責任。 以上是我們的建議,總括而言,我們都希望事情
能得以順利解決,長此只會對電競業來講造成更多負面的影響,希望選手明白當中的理據
,以和為貴,謝謝大家!
截圖沒辦法全截..可是這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