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reddit上HKES的卦(補上蟹老闆回文)

作者: edwdada (Ravior)   2015-03-05 03:22:16
※ 引述《edwdada (^<0>w<0>^)》之銘言:
: 推文有人說reddit上有人爆HKES的掛
: 一共有兩篇
: 標題叫 The ugly truth about HKES - Toyz's team
: http://ppt.cc/jVs2 Ep1
: → hank530 : EP1(第一集)抓馬http://i.imgur.com/Cl68RsQ.png 03/04 21:40
: 感謝hank大提供
: http://ppt.cc/fd1e Ep2
: 第一篇就是上次電競周刊爆的那篇的延續
: 裡面談到GPL的獎金沒有拿到
: 對待選手很差之類的
: 而第二篇裡面勁爆的點在於HKES老闆和蟹老闆的互動
: 內容在說HKES在未經Ziv同意用Ziv的名子登記了一家公司
: 去取得一些利益和解決簽證問題
: 而Ziv離隊之後,HKES覺得這家公司沒用了,要Ziv這家管理公司的錢
: 一年約好幾千美金..
: http://i.imgur.com/0q0QNzB.jpg
: 我是還沒全部看完
: 不過看來鐘老闆之前說的謠言
: 已經越來越不像謠言了..
: http://ppt.cc/Jdcp
: 鐘老闆在fb後續回應
: 蟹老闆您好,感激閣下在晚輩訓斥自家公主大人期間作出關注及留言指點,實在榮幸,遺
: 憾是可能老闆貴人善忘專注打理公司品牌「飲潮」,所以老是把晚輩的名字寫錯,話雖如
: 此,但仍藉此機會先向老闆拜個年,並祝新年快樂,一團和氣! 我們的友好基於對電競業
: 的熱誠,今日不幸發生些少誤會,主因是選手拒絕為自己開設的的公司繳付政府規定的費
: 用,由於當時人未肯深入了解情況之餘,更堆砌大堆文字在網上平台發布,我實在為閣下
: 憂心。每當人在未明自己權限和責任之前就刻意將事情過份戲劇化,小題大做,引人注意
: ,造成輿論和流言,但最后弄清事情後發現在情在理也是自己理虧,怡笑大方,我都會感
: 到傷心。Annual return 責任誰屬這些屁孩也有的商業常識,經驗豐富的閣下怎會不知道
: ?當初大家商議認為開公司是解決問題的良策,閣下舉腳讚成,促成其事,如何今天又裝
: 作天真小男孩將當初的恊議忘記,將自己的責任推得一干二淨?要知道,選手們都是在清
: 清楚楚了解文件內容下簽約的(請不要把選手們形容成智障好嗎?). 我一直竭力保存行家
: 的面子。我想,閣下不是不但想把annual return的責任推給別人,連保存自己面子的責
: 任也假手於人吧。如閣下真的忘記了當初雙方的共識,請容我在此重申:
: 為避免觸犯法律,故建議選手在港開設公司方便處理財務問題,絕對是合法的行徑(事實
: 上大家的初衷就是為了遵守法律),最終我們更為選手支付了數千元開設公司的費用。如
: 非為選手利益着想,為何要花費人力金錢開公司?
: 選手已清晰了解在港出賽所面對的情況下,私下找來商務代理開設個人的公司,並親自簽
: 字完成有關手續,確切擁有自己的公司。現在才說不知道,未免太難令人信服。
: 而到今日,面對有關選手及其公司的去向問題,現時可供選擇的途徑有二,現提供給閣下
: 作參考。
: 1. 選手可讓他的公司繼續運作,待有機會再來港作賽時方便處理財務問題,大前題是,
: 每間香港開設的公司必辦理周年申報表,和須繳付千多港元的費用以維持公司合法經營的
: 權利,由於這公司由選手私自擁有,與我們絕無半點關連,該筆費用理所當然地要由選手
: 要繳付。
: 2. 選手可選擇讓他公司停止運作,結束營業和不再營運,而結束公司的費用需由選手自
: 行負責,履行身為公司負責人的責任。 以上是我們的建議,總括而言,我們都希望事情
: 能得以順利解決,長此只會對電競業來講造成更多負面的影響,希望選手明白當中的理據
: ,以和為貴,謝謝大家!
: 截圖沒辦法全截..可是這回應..
http://ppt.cc/Jdcp
凌晨兩點半的時候,蟹老闆回文了
前情摘要(注意!!本大綱為小書僮整理,內容若有偏誤,請以原文為主)
Ziv在身為HKA隊員的時候,HKES用Ziv的名子成立了一家公司
目的是為了解決簽證和一些費用的問題
而在Ziv在隊期間,費用皆由HKES支付,之後Ziv轉隊離開HKA
HKES聲稱Ziv要支付這家公司每年的管理費用
Ziv表示不知道自己在香港當老闆了(事先不知情)
Ahq領隊浩克表示希望陳董收留他當掃地工
而蟹老闆到鍾老闆的FB留言詢問
為什麼到HKA打比賽,還要用他的名子開空頭公司
而詢問HKES的人,說這是不是Ziv的在港的稅金,HKES又否認
這筆費用是Ziv在香港開設公司的"年度管理費用"
年年都會有,Ziv不但要繳,還要註銷也要自己負責。
為什麼到HKES打比賽會這麼複雜呢?
作者: BlueSunLight (不跟豬吵架)   2015-03-05 03:32:00
基本上我是不會把香港人歸類在支那人啦這樣也能扯 真可悲
作者: mistborn2148 (飛仙)   2015-03-05 03:37:00
一些酸民更噁ㄏㄏ
作者: rupg4vupskin (阿羅)   2015-03-05 04:11:00
可以把公司當空殼賣掉反過來賺一筆(大誤
作者: milkingscent (樂樂弦月兔)   2015-03-05 07:11:00
看完之後會想支持謝老闆0.0a
作者: money1992922 (阿哭哪媽踏踏)   2015-03-05 08:34:00
因為那時本隊在香港只有ZIV是台灣人巴
作者: sasakihiroto (白狗)   2015-03-05 10:40:00
結論 鍾董不厚道 ziv隨便簽約 蟹老闆幹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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