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外絮] 關於HKE幫陳奕在香港設立公司的事件

作者: dark7641 (路人A)   2015-03-16 01:24:41
澄清是假打迷糊仗為真
一堆幫鍾二抬轎的分身帳群魔亂舞,帶風向帶到都失智了
(這年頭錢大概很難賺,某些真‧工讀生辛苦了,
來湊熱鬧的倒是不用急著對號入座,我懂越亂越有趣)
所以我來把HKE事件整理如下:
Q1.爆料者表示去香港打比賽沒飯吃+去新加坡比賽六人三天只有NT4000
 的飯錢,餓到拜託別隊請客  (來源#1K-6LQm7 #1K_IdJgu)
鍾二表示:沒飯吃是因為管理不當
→代表爆料內容為真,確實沒錢吃飯,只是鍾二把責任全推給(免洗)員工,
 都是they的錯
Q2.爆料者表示廁所不肯修
(來源#1K_IdJgu)
鍾二表示:我發誓我一定修過
→證明廁所果真曾經壞過,但沒證據是鍾二出錢修的
 (商人的發誓不值錢,五毛一個都沒有)
Q3.7月份不給開冷氣,老闆痛罵髒話抱怨電費太貴
(來源#1K_IdJgu)
鍾二表示:有電費單據 (出示一張香港單據+台灣電費單)
→首先其實爆料者應該是HKA隊的,所以針對香港部分就行
再者該張單據是否果真為Gaming House所在地我們這些台灣路人不會知道,
所以其實無法證明什麼
(補充:我沒有說這一定是假的,只是單純這樣一張圖我無法求證,所以我個人保留
如果相信的人當然可以相信,我沒有說必然真相是什麼,我只是整理)
Q4.PASA的簽證公司沒處理好害他被禁止入境台灣一年,斷了LMS的可能
(來源http://i.imgur.com/dcmJR0q.png)
鍾二表示:香港入台簽證是交給選手自己辦,PASA自己搞錯時間不關我們的事
好啦我承認我們沒有積極跟選手確認,但還是they的錯唷~
→千錯萬錯都是小朋友不看文件的錯,還是they的錯,我們後勤不負責告知,只
 負責拿筆給你簽字
 但爆料文本是說公司告知簽證可以待三個月,這事死無對證
 沒關係,我幫鍾二想好理由了:「管理不當」我可以下去領五毛嗎?
Q5.消失的GPL獎金+消失的IEM獎金
(來源 http://i.imgur.com/bjlzGsq.jpg #1K_IdJgu)
鍾二表示: GPL獎金3/25會收到,會在收到當天立刻發放 IEM部分則無回應
→奇怪的是客服1月回應GPL獎金老早就發放了
 不知道是不是用鴿子寄所以飛比較慢,要三月才會飛到香港?
Q6.Ziv事件
這就要分成兩段來說,因為迷糊仗帶風向大師們一直在亂洗
第一段:是剛爆發出來時(3月4日),當時爆料文章(#1KzmC9cC非本人)提到Ziv莫名
    其妙成為香港公司社長,現在被通知要交一筆費用,鍾謝隔空大戰云云
第二段:HK系列該爆的料都炸過後,才慢慢瞭解Ziv當初簽約時確實知道要加簽一
    份文件才能拿錢
    但Ziv對該文件的用途及內容細節是否果真周知?不明。
    縱使他知道他要開公司,該文件是否清楚寫明相關權責與後續處理方式?不明。
先說簽約本身,這裡有兩種可能:
(1)他真的完全不懂自己在簽啥反正老闆站在旁邊說你想拿薪水就簽了這份合約
 就像開戶一樣,銀行小姐把幾個欄位打勾要你簽名,就站在櫃台邊的你,有多少
 人會拿起那份開戶合約細細研讀?
(2)他認真研究過後覺得能當香港老闆真爽,把合約拿回家研究了一週並仔細諮詢了
 律師(5000NTD/h),最後欣然簽下
我想就以常識判斷,一個尚未出過社會智識淺薄的19歲少年應該不會是後者。
(當然跌一次疼學一次乖)
就Ziv本人的說法是他根本不知道這公司在他離開HKE後還存在,而且如果不早點結
束會有後續費用產生。 (來源 http://i.imgur.com/wQfXKyO.jpg)
所以我們至少可知:Ziv知道他簽過一個公司約,但這約跟薪水綁在一起
           而且後續處理他完全沒有被告知過。
而不是版上一直在帶的風向說Ziv完全否認他簽過公司約,瞭解了嗎?
這件事對Ziv方來說最大的爭點是在於「後續處理的費用與告知」
而不是到底有沒有開過公司。
所以一直跳針說Ziv一口咬定他完全不知情有開過公司,可以先下去領五毛了
(題外話,中國的網軍行情比較慘,只有五毛,不知道這幾年工資有沒有多漲了點)
那麼鍾二在這個事件中說了什麼呢?
首先是3/12鍾二開了個據說專門澄清的實況,但時間極短、瞬間即逝,讓人想一睹鍾
二的英姿都不一定有機會
沒趕上首播的人也發現這澄清竟然沒有VOD,該怎麼知道他究竟說了什麼?
鍾二鐵粉(我就不說是工讀生了,也許人家芳心暗許,是免費志工也說不定呢),馬上
整理一篇懶人包出來(#1L0LzVVX)
為什麼我說他是鐵粉也是有理由的,因為他心心念念要護著鍾二,忍不住又開了另一
隻分身回應了這篇懶人包,說鍾二是大善人,為了不讓Ziv變黑工才不得以、不得不、
必須、一定、非得要幫他開間公司才行,罵他的人壞壞
只可惜鐵粉太倉促,忘了換IP,結果不小心露出了跟懶人包作者一樣的IP,著實可惜
(如果Eagles831要出來澄清你跟懶人包作者是室友,現在還來得及唷)
(補充:樓下#1L1TFlBp似乎抓到這幾隻跟鍾二的帳號疑似為同一人
為免我誤將鍾二尊貴之身誤認為區區鐵粉,在此特地補充說明)
那麼關鍵的澄清內容究竟是什麼?
我把比較有爭議的列出來:
鍾:當初簽約時有中文合約和英文合約(附五張圖檔)
→上傳內容完全沒有關於公司權責與費用處理的細節內容
無法證明當時Ziv簽了所以他完全知道後續他要負啥責任
 謝老闆還有提到似乎HKE方有漏給Ziv合約,認為對方只公布片面(在原PO我來看相當
 不痛不癢無關緊要的)幾頁合約
鍾:保留公司可以方便ZIV以後來香港發展,或是贈送給其他人
→保留可以,但有沒有告知Ziv如果保留他需要負擔什麼費用跟進行什麼程序?
 還是什麼都沒說就擺爛放在那裡?
鐘:ZIV離隊後 HKES主動提醒ZIV辦手續,資料都填好了,但因誤會沒有辦下去
→謝老闆打臉鍾所附的圖根本就是今年HKE通知他們還沒把公司結束才產生的文件
 並非如鍾所說Ziv離隊時就簽好並且告知他要記得處理
 (證據是http://goo.gl/4bL7q0文件日期壓在2015.01.23,並非Ziv離隊當時)
鍾:公司的管理費只有每年105港幣 結束公司的費用則是420港幣
→但最後Ziv方負擔的卻是
周年申報表的費用:1425港元+公司申請註銷費用:3600元港幣
 其中奧妙有人探詢過可能是因為延遲而產生的費用,但會延遲到死線前才來處理究竟
 是誰的錯?
 是突然被通知莫明其妙要交一筆上萬費用的人?
 還是早就知道這公司存續就是每年要收錢的人?
總結,我當然認同這之間一定還有很多誤傳溝通上的放大或是失誤導致事件越演越烈
(也許Ziv一開始真的有傳達不精確的訊息,但那是他跟AHQ老闆內部都溝通,誰知道呢)
我也認同Ziv極蠢,只為了想擠進職業隊想都沒想就亂簽了一堆文件
但我為啥這麼無聊整理一堆就是事實上這一串事件可以看出幾件事:
鍾二各種打迷糊仗避重就輕,各種帶風向,各種看似丟出證據但什麼也沒真正證明
在鍾老闆底下工作,皮要繃緊點,約要慢點簽
不然哪天又會被各種「誤會」「管理不當」給婊了
最後不用說我是A粉,查就知道我還比較偏HKES粉,AHQ隊我從來是沒喜歡過
(純粹我不喜歡中二風耍帥隊,單純口味不合)
以上只是整理,日後鍾謝要再丟什麼資料打臉不關我的事
我也應該懶得回,反正那是他們的戰爭,我只說現在我看到的事
作者: charlie123qq (王牌小叮噹)   2015-03-16 01:31:00
樓下牆頭草
作者: sophia810413 (Seth.)   2015-03-16 02:05:00
推!
作者: money1992922 (阿哭哪媽踏踏)   2015-03-16 08:59:00
這篇只是整理比對,希望2邊多拿出點東西來對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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